别人的网站冒用我公司名义备案,结果网站因侵权,我司被人告上互联网法院,怎么办?

别人的网站冒用我公司名义备案,结果网站因侵权,我司被人告上互联网法院,怎么办?,第1张

这种情况,你可以收集证据告对方侵权,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

至于你们被告这件事也不用怕,既然是对方冒用的,那你们准备好答辩证据准备应诉就好了。

这件事情你们本公司本来就是被牵连的,跟你们没有关系,自己的准备答辩应诉,记住证据要准备清楚。

至少要先自证清白不是!

犯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则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是属于侵权的。

现在网站必须有ICP备案的,既然是 冒充你们公司,那就说明他们不可能以你们公司名义去ICP备案,也就不具备合法的ICP,那样就是非法网站,归公安局管理.

你可以把该网站地址、IP记录下来,再把改网站的页面以图片形式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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