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英国想租借香港百年的要求,清政府为何只允99年?

面对英国想租借香港百年的要求,清政府为何只允99年?,第1张

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错误,一是“租借香港”,第二个是“拼死”,至于为什么说这两个地方是错误的,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第一处错误,正确应该说是“租借新界”,香港其实是由港岛、九龙和新界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的,但是在当时港岛和九龙早就已经属于英国了。而在1898年的时候,英国和清政府签订了协议,要把新界租借给英国99年,从那个时候开始香港才全部落入英国的手里。

而第二处错误就是当时清政府也没有拼死。其实清朝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屈辱的一个朝代了。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清朝就不断地出现割地赔款的情况。在明朝的时候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荷兰、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等国,但是到了清朝的手里却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所以“拼死”真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就是这个标题所出现的两处错误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当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吧。

1898年,列强入侵清政府属于一个新的阶段,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以后,列强就一直攻打清政府,只要打赢了就让清政府进行割地赔款。不过后来列强也发现了这种行为只会引起民众更为激烈得反抗,最有代表的就是太平天国运动了。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以后,列强就用相同的手段攻打太平天国,但是太平天国根本不妥协,后来列强没有办法,只能从攻打策略转为拉拢策略,然后开始支持太平天国和清政府之间的战争。

而对于精英们来说,这种割地赔款的行为简直就是耻辱。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列强也发生了改变,不再用“割地赔款”的说法,而是说“租借”。

名字改了,中国人的面子上也过得去了,所以大家都不再那么强烈反对清政府和列强的苟合了,虽然说面子上好看了一点,但是其实都是一样的。因为按照当时的国力,被列强租借过去的地界是根本无法要回来的。

最开始租借中国地界的国家还不是英国,而是德国,当时德国的发展也很强,为了讨要一块“合法”的地盘,他把目标放在了山东,德国当时逼着清政府签了《胶澳租界条约》,根据条约上的条例,德国租界胶州湾的时间一共是99年。

不过在签订这个条约之前,清政府和德国之间也并不是没有交谈的,德国那时候是想要借一百年的,因为基本上一百年以后德国就能够成为租借一方了,但是当时清政府一直求情,希望可以少一年,而德国当时担心这块领地会被其他国抢过去就答应了。

其他国家看到德国这样都觉得挺不错的,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损失,还能够得到中国的领土,所以也一直来租借地盘,这也是后来英国租借新界99年的原因之一。

在当时中英的实力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清政府压根不敢跟英国作对,别说当时的清政府,当时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敢跟英国作对,因为他们的实力非常强。所以面对英国的要求,清政府是一定不会反驳的,而英国也不在意具体的时间,因为对于英国来说,大不了时间到了再继续签订就好了。

到最后双方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而去签订的中国代表人物则是李鸿章。刚签订的新界,再加上之前的港岛和九龙,当时的香港已经全部沦落到了英国人的手里。不过幸好,香港到最后还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个还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有些资料说“《国际法》规定:一个国家占领一个领土超过100年就可以永久划入本国领土,所以清政府死活不同意英国租赁香港100年,才签的99年”,这纯属杜撰,以讹传讹。不懂法的人误以为《国际法》是国际上有什么法律呢!,其实所谓《国际法》就是指各国之间的条约、公约和惯例,没有法律保证执行,只有国家实力、心理、舆论予以保护,而且只对签约各方有约束力,甚至是强方约束弱方,租借是否划归本土不在于多少年,而在于国家强弱和当政者主张。实际香港分三期被英国占领(租借),最长的155年,如果真的“一个国家占领一个领土超过100年就可以永久划入本国领土”,那我们还要得回来吗?另外,国家不仅有地域界限还有时间界限,我们现在的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建国),与英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是清政府,时间是1898年,我们能承认这个条约吗?实际这不平等条约期限就是100年,但签约时已经事实占领一段时间(1897年),所谓99年是故意没把之前实际占领的时间算上,用来制造噱头的。1949年中国解放时,英国已经准备放弃对香港的统治,时任香港港督已经打好行李准备回国,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领导者为中国的发展留下一个通向世界的窗口、保持香港的繁荣,决定对香港保持原来状态,可见毛泽东的远见卓识。

​近代史对于中国可谓是屈辱的历史,当时由于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与之相反西方各国经济迅速发展。西方列强看上了中国这块肥肉,用大炮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清政府被逼无奈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割地赔款条约。香港就是那时候被租借给英国。

后人骂当时签约的李鸿章为历史罪人,可这个评价我认为是有失公道的,李鸿章也是为香港做过努力的。

当时英国得知法国在中国南部海岸建立煤栈的要求被清政府满足后,和当时的清政府提要求,要求租借九龙等地区100年。负责签约的李鸿章冒死不同意英国人的100年,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将条约定在了99年,少了一年。可能大家觉得这一年的影响不大,99年都签了,还差这1年吗?

其实李鸿章这么做真是用心良苦,当时在国际上有种说法便是,如果一个国家占领某个地区长达100年,那么这片土地就会属于这个国家。

如果没有少了的这1年,之后中国经济强大了,就没有收回香港这一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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