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
1.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2.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而办理劳动备案后的产物,就是我们工作中、生活中用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
答:(1)客户将备案信息成功提交到工信部后,工信部会通过邮件反馈用户名密码,客户如果忘记也可以在工信部首页找回密码;
(2)
如果客户备案信息是在万网ba系统中提交的,或获取备案、申请接入时成功提交过用户名和密码,在ba中也可查看到;
(3)
如果客户是以前在万网提交的备案,但ba中没有显示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在nt2中查询\\192.168.0.63\共享信息\icp
《最新整理备案用户名密码》,《10月13号之前导入的用户名和密码》《3月5日之前最新整理备案用户名密码》这3个表中查询;
注明:目前已经把以前客户备案的用户名和密码的表单汇总到一个表中,因为数据很多,分为三个不同的sheet,大家以后遇到帮助查询以前的备案的用户名和密码的电话,可以直接到客服关系部--共享信息中查询,表格名称是《ICP备案用户名和密码的总表》
(4)
如果还是没查找到,可以让客户向当地通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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