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大变革、大机遇
从来没有哪一次技术变革能像大数据革命一样,在短短的数年之内,从少数科学家的主张,转变为全球领军公司的战略实践,继而上升为大国的竞争战略,形成一股无法忽视、无法回避的历史潮流。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智慧地球正在使数据沿着“摩尔定律”飞速增长,一个与物理空间平行的数字空间正在形成。在新的数字世界当中,数据成为最宝贵的生产要素,顺应趋势、积极谋变的国家和企业将乘势崛起,成为新的领军者;无动于衷、墨守成规的组织将逐渐被边缘化,失去竞争的活力和动力。毫无疑问,大数据正在开启一个崭新时代。
大数据时代有什么本质特征?大数据的来源是什么?大数据又将流向哪里?大数据在提升政府治理、改善经济治理、再造公共服务模式、激发商业创新方面有哪些卓越案例?中国需要怎么样的战略反应才能抓住大数据带来的宝贵机遇?一系列问题亟待研究者给出深入解析。
“数据驱动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如今,大数据已经被赋予多重战略含义。从资源的角度,数据被视为“未来的石油”,作为战略性资产进行管理;从国家治理角度,大数据被用来提升治理效率、重构治理模式、破解治理难题,它将掀起一场国家治理革命;从经济增长角度,大数据是全球经济低迷环境下的产业亮点,是战略新兴产业的最活跃部分;从国家安全角度,全球数据空间没有国界边疆,大数据能力成为大国之间博弈和较量的利器。总之,国家竞争焦点将从资本、土地、人口、资源转向数据空间,全球竞争版图将分成新的两大阵营:数据强国与数据弱国。
宏观上看,由于大数据革命的系统性影响和深远意义,主要大国快速做出战略响应,将大数据置于非常核心的位置,推出国家级创新战略计划。美国2012年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并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2013年又推出“数据—知识—行动”计划,2014年进一步发布《大数据:把握机遇,维护价值》政策报告,启动“公开数据行动”,陆续公开50个门类的政府数据,鼓励商业部门进行开发和创新。欧盟正在力推《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英国发布《英国数据能力发展战略规划》,日本发布《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韩国提出“大数据中心战略”。中国多个省市发布了大数据发展战略,国家层面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也于2015年8月19日正式通过。
微观上看,大数据重塑了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美国的企业以GE提出的“工业互联网”为代表,提出智能机器、智能生产系统、智能决策系统,将逐渐取代原有的生产体系,构成一个“以数据为核心”智能化产业生态系统。德国企业以“工业4.0”为代表,要通过信息物理系统(CPS——cyber physical system),把一切机器、物品、人、服务、建筑统统连接起来,形成一个高度整合的生产系统。中国的企业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提出的“DT时代”(data technology)为代表,认为未来驱动发展的不再是石油、钢铁,而是数据。这三种新的发展理念可谓异曲同工、如出一辙,共同宣告了“数据驱动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与此同时,大数据也是促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正如《大数据时代》作者舍恩伯格在定义中所强调的,“大数据是人们在大规模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在小规模数据的基础上是无法完成的”。在国家治理领域,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智慧政府建设,大数据为解决以往的“顽疾”和“痛点”提供了强大支撑;精准医疗、个性化教育、社会监管、舆情监测预警,大数据使以往无法实现的环节变得简单、可操作;大数据也使一些新的主题成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比如维护数据主权、开放数据资产、保持在数字空间的国家竞争力等。
从哲学意义上来看,大数据不仅仅是一场技术革命,也不仅仅是一场管理革命或者治理革命,它给人类的认知能力带来深刻变化,可谓是认识论的一次升华。具体而言,大数据可以为决策者解决“四个问题”,提升“两种能力”。一是解决“坐井观天”的问题,以往人们决策只能基于视野之内极为有限的局部信息,和井底之蛙无异,大数据则可以实现整个苍穹尽收眼底;二是解决“一叶障目”的问题,以往不具备全样本数据分析能力,只能用小样本分析近似推理,犹如从“泰山”中取来“一叶”,而真理可能存在于全样本的海量数据之中,借助大数据则可完全克服;三是解决“瞎子摸象”的问题,七个瞎子根本无法根据各自的认识加总出完整的大象,因为他们的信息是相互离散的,无法有效关联起来,而大数据的基本优点是在深入关联中还原事物的原貌;四是解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问题,人们习惯于因果分析,遇到这种“稀奇古怪”的因果链则很难前瞻和推理,但大数据注重相关关系,可以准确地发掘出规律。提升两种能力,一个是“一叶知秋”的能力,体现大数据敏锐的洞察能力,另一个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能力;体现大数据对时空约束的突破。这些足以说明,大数据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的一次升华。
中国成为数据强国的优势、挑战与路径
值得振奋的是,中国具备成为数据强国的优势条件。从2013年至2020年,全球数据规模将增长十倍,每年产生的数据量由当前的4.4万亿GB,增长至44万亿GB,每两年翻一番。从全球占比来看,中国成为数据强国的潜力极为突出,2010年中国数据占全球比例为10%,2013年占比为13%,2020年占比将达到18%,届时,中国的数据规模将超过美国的数据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中国成为数据大国并不奇怪,因为我们是人口大国、制造业大国、互联网大国、物联网大国,这都是最活跃的数据生产主体,未来几年成为数据大国也是逻辑上必然的结果。
尽管存在成为数据强国的潜力,但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之下,我国推进大数据战略仍存在以下几个清晰的挑战。第一,顶层设计方面,全球大国之间围绕大数据的竞争颇为激烈,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想要实现弯道超车,后来居上并非易事。如何能够紧扣创新前沿,把准未来趋势,超前战略部署,对政策设计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挑战。第二,数据开放方面,“数据孤岛”广泛存在,虽然政府掌握着80%的数据,但现实中却相互割裂,自成体系,“部门墙”“行业墙”“地区墙”阻碍了数据的流动共享,数据被视为部门的利益和隐私,这与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理念准则相悖。第三,大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缺位,导致能够开放的数据不开放,需要保护的隐私不保护,企业由于标准模糊而无法大胆创新。第四,“数据主权”容易受到侵蚀,由于数据空间是国家新的战略维度,尚没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再加上电脑、手机、芯片、服务器、搜索引擎、操作系统、软件等核心的数据“基础设施”大量依赖进口,数据资产极易流失,数据主权极易受到侵蚀。
把握优势,克服挑战,抓住大数据革命带来的“机会窗口”,建设数据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有力支撑。然而,我们需要怎样做才能更好地拥抱大数据时代,确保在数字化趋势中立于不败之地呢?首先,需要在国家顶层设计上有一个清晰的行动框架,包括由什么部门主导、哪些部门参与、什么样的协作机制、沿着什么优先次序、克服哪些既有的障碍、达到什么战略目标,只有这样,各部门、各地区、企业界、学术界才能形成合力,在一个共同的路线图上协作推进。其次,盘活数据资产,在数据开放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基本的建议包括:加快G2G(政府与政府之间)、G2B(政府与企业之间)、G2C(政府与公民之间)大数据开放与共享;推动基础性、战略性大数据资源库整合;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国家大数据档案。最后,把强大的“国家企业”和活跃的“万众创新”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培育可以和国际“八大金刚”并驾齐驱的巨型企业作为大数据环境中竞争的中坚力量,同时,鼓励和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数据生态系统中的活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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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如何布局大数据战略大数据在美国之所以能被迅速、广泛应用,与美国高度重视大数据价值、积极推动数据开放和拥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信息技术企业密切相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大数据战略课题组
最近几年,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采取各种政策举措,积极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取得了长足进展,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美国在推进大数据应用上形成了从发展战略、法律框架到行动计划的完整布局,已实施四轮政策行动。第一轮是2012年3月,白宫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并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第二轮是2013年11月,白宫推出“数据-知识-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大数据改造国家治理模式、促进前沿创新、提振经济增长的路径,这是美国向数字治国、数字经济、数字城市、数字国防转型的重要举措。第三轮是2014年5月,美国总统办公室提交《大数据:把握机遇,维护价值》政策报告,强调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紧密合作,利用大数据最大限度促进增长,减少风险。第四轮是2016年 5月,白宫发布《联邦大数据研发战略计划》,在已有基础上提出美国下一步的大数据发展战略。
欧盟及其成员国已制定大数据发展战略,主要包括: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实施开放数据政策、促进公共资助科研实验成果和数据的使用及再利用等。欧盟力推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用大数据改造传统治理模式,试图大幅降低公共部门成本,并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公布“释放欧洲云计算服务潜力”战略,旨在把欧盟打造成推广云计算服务的领先经济体,预计到2020年,大数据技术领域新增投资将为欧盟创造9570亿欧元产值,增加380万个就业岗位。2013年英国政府发布《英国数据能力发展战略规划》,并建立世界首个“开放数据研究所”。
日本把培育大数据和云计算派生出的新兴产业视为提振经济增长、优化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2013年6月,安倍内阁正式公布《创建最尖端信息技术国家宣言》,这一以开放大数据为核心的IT国家战略,旨在把日本建成具有“世界最高水准的广泛运用信息产业技术的社会”。
2011年,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正式提出“大数据中心战略”以及“构建英特尔综合数据库”。2012年,韩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就大数据未来发展环境发布重要战略规划。2013年,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提出“培育1000家大数据、云计算系统相关企业”的国家级大数据发展计划,以及出台《第五次国家信息化基本计划(2013-2017)》等多项大数据发展战略。
注重数据开放共享和隐私保护
目前,全球有75个国家明确承诺要建设开放政府、推行政府数据公开,并以政府白皮书、宣言和最高首长指令等形式启动开放政府数据战略。
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加强了数据隐私保护。目前全球已有近9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欧盟从1995年通过《数据保护指令》以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从2002年的《隐私与电子通讯指令》到2009年的《欧洲信息缓存指令》,都是保护个人隐私的监管规定。
2016年4月,欧洲议会通过《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欧盟法规形式确定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原则和监管方式,将于2018年5月开始实施。英国、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等国家也纷纷出台要求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进行数据留存的法规。2016年10月2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批准了一项消费者隐私保护规则,要求宽带服务提供商在使用消费者的网络搜索、软件使用、位置信息和其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之前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另外,2016年8月1日,美国和欧盟签署的“隐私盾”协议正式生效,替代以前的“安全港”协议,提高了个人数据保护水平。
重视大数据重大项目研究与应用,占领大数据产业和技术制高点
发达国家以点带面引导大数据发展,通过资助重大项目研究,破解大数据发展核心技术,引导企业和社会推动大数据发展。2012年3月,美国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时宣布投资2亿美元,联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卫生研究院、国防部、能源部、国防部高级研究局、地质勘探局等6个联邦部门和机构,共同提高收集、储存、保留、管理、分析和共享海量数据所需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并形成合力。2013年1月,英国财政部明确将投入1.89亿英镑用于大数据和节能计算技术研发,旨在提升地球观测和医学等领域的大数据采集分析能力。2013年4月,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又宣布新增6400万英镑用于大数据研发,其中3400万英镑用来建立“行政数据研究网络”,汇聚政府部门和机构所收集的行政数据,促进发挥政府数据对科学研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作用。2014年,英国政府投入7300万英镑进行大数据技术开发,包括在55个政府数据分析项目中开展大数据技术应用。2013年,法国政府投入1150万欧元,用于7个大数据市场研发项目,促进大数据研发。
建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统筹和强化部门间协作
各国战略规划都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其共同特点是凌驾于传统政府机构之上,突破了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提高了决策与执行的效率。美国由白宫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牵头建立大数据高级监督组,通过协调和扩大政府对大数据的投资、提供合作机遇、促进核心技术研发和劳动力发展等实现大数据战略目标。日本政府内阁和总务省信息通信技术(ICT)基本战略委员会作为日本大数据战略制定和执行部门,肩负制定面向2020年日本新ICT战略的任务。澳大利亚设立跨部门大数据工作组负责战略落地,同时配备专门的支撑机构,从技术、研究等角度提供支撑。英国大数据战略分别针对提高技术能力、基础设施和软硬件建设、推进合作、数据开放与共享,指定具体机构负责,同时由信息经济委员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政府营造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发展大数据的积极性
大数据在美国之所以能被迅速、广泛应用,与美国高度重视大数据价值、积极推动数据开放和拥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信息技术企业密切相关。谷歌、易安信、惠普、IBM、微软、甲骨文、亚马逊、Facebook等企业很早就通过收购或自主研发等方式布局大数据,成为大数据技术的主要推动者,并快速推出与大数据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为各领域、各行业应用大数据提供工具和解决方案。除了传统信息技术企业,在大数据分析、应用及安全等领域还涌现出一批像盛庞卡(Splunk)、天睿(Teradata)等创新能力较强的创业公司,在风投资本支持下快速成长,并引导新的市场发展,为各界应用大数据提供了丰富的创新工具。
强化开源社区在技术开发中的作用,打造大数据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从大数据技术发展历程看,大数据核心技术如分布式存储、云端分布式及网格计算均依赖开源模式,吸引全球开发者开发、维护和完善代码,从而汇集全球智慧推动大数据技术不断进步。大数据处理的核心技术哈杜普(hadoop)、映射归约(MapReduce)和星火(Spark)等均基于开源环境的创新发展。阿帕奇软件基金会(ASF)是推动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全球顶级开源社区,集结了全球最主要的大数据技术研发公司。同时,大数据领先企业也围绕自身生态打造技术开源社区,这种开源项目方式吸引了全球顶尖技术人才共同开发,推动了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
多措并举,坚守大数据安全底线
一是构建多方协同合作的安全机制。以美国为代表,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打破数据割据与封锁,整合大数据资源,协调大数据处理和分析机制,推动重点数据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消除和控制高级可持续攻击的危害。
二是组建网络部队,增强威慑能力。2005年4月,美军正式组建专门负责网络作战的“网络战联合功能构成司令部”。日本2005年底决定组建一支由陆、海、空自卫队计算机专家组成的5000人左右的网络战部队,专门从事网络系统的攻防。2013年初,俄罗斯国防部下令要求俄总参谋部确定建立陆军网络司令部的计划。目前,世界上已有46个国家组建了网络战部队,很多国家仍在不断加大网络空间安全投入。
三是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主动防御。美国政府要求各联邦机构对所制定的安全计划,至少每隔三年执行一次独立的安全检查或审计。
四是注重“撒手锏”的战略性技术。发达国家紧紧抓住操作系统、密码专用芯片和安全处理器等“撒手锏”的战略性技术研究。
五是依托国家外交战略,促进国际合作。美国利用网络安全话题与其他国家开展外交活动,为美国信息产业谋求更大市场份额。德国推动建立和保持欧盟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合作、联邦政府内部的合作、联邦政府信息技术特派员负责的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
六是推进军民融合,确保制信息权。美国有关机构对大数据投入巨资,目的是应对军事和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大数据挑战,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的能力。美国不断加强大数据资源开采,联合有关盟友组建“五眼联盟”,进行全球监控。
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转型大数据技术在商业领域已经显示出提供“解决方案”的惊人能力,同样可以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运用
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为未来中国的大数据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仍处于大数据发展的初级阶段。如何构筑大数据时代的国家竞争发展优势将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大数据时代的国际竞争格局
当前,大数据正焕发出变革的力量,并正在改变各国综合国力增速,重塑未来国际战略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大数据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驱动力。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社会信息化进程进入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常态。未来20年,全球50亿人将实现联网,这将使全球数据量呈几何式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球数据使用量将达到约40ZB(1ZB=10亿TB),将成为新的重要驱动力。
其次,大数据将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资产。世界各国对数据的依赖快速上升,国家竞争焦点已经从资本、土地、人口、资源的争夺转向了对大数据的争夺,制信(数)权成为继制陆权、制海权、制空权之后的新制权。大数据使得数据强国与数据弱国的区分不再以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论英雄,而是决定于一国大数据能力的优劣。
第三,大数据将改变国家治理的架构和模式。大数据不仅是一场技术和经济革命,更是一场国家治理的变革。大数据可以通过对海量、动态、高增长、多元化、多样化数据的高速处理,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提高公共决策能力。另外,数据主权的提出也使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角色发生转变,使国家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从国家独大的治理结构转向多元共治,从封闭性治理结构转向开放性结构,从政府配置资源模式转向市场配置资源模式的转变,作为基础设施的大数据和作为基础性制度的大数据同时存在。
最后,大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战略安全之一。借助大数据革命,美国等发达国家全球数据监控能力升级,确保自身在网络空间和数据空间的主导地位。各种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机构所承载着的庞大数据信息,如由信息网络系统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水、电力、交通、银行、金融、商业和军事等,都有可能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大数据安全已经上升成为国家安全极为关键的组成部分。
主要国家大数据战略在行动
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大数据提升国家竞争能力和战略能力。
1.美国大数据战略的全球领导力。美国政府最先对大数据技术革命做出战略反应,利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国家竞争优势。迄今为止,美国政府在大数据方面实施了三轮政策行动。
第一轮是2012年3月,白宫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并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该计划有两个目标:一是用大数据技术系统改造传统国家治理手段和治理体系;二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业态和板块。
第二轮是2013年11月,白宫推出“数据-知识-行动”(Data to Knowledge to Action)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利用大数据改造国家治理、促进前沿创新、提振经济增长的路径。这是美国向数字治国、数字经济、数字城市、数字国防转型的重要举措。
第三轮是2014年5月,美国总统办公室提交《大数据:把握机遇,维护价值》政策报告,强调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紧密合作,利用大数据最大限度地促进增长和利益,减少风险。
2.欧盟“数据驱动经济战略”框架初显。欧盟在2014年发布了《数据驱动经济战略》,有望近期内成为欧盟经济单列行业,为欧盟恢复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做出巨大贡献。欧盟在大数据方面的活动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1)研究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2)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包括开放数据、云计算、高性能计算和科学知识开放获取四大战略。主要原则是:高质量数据的广泛获得性,包括公共资助数据的免费获得;作为数字化单一市场的一部分,欧盟内的数据自由流动;寻求个人潜在隐私问题与其数据再利用潜力之间的适当平衡,同时赋予公民以其希望形式使用自己数据的权利。
3.亚太地区国家纷纷抢占大数据战略制高点。亚洲一些国家在大数据发展中紧追其后。日本积极谋划利用大数据改造国家治理体系,对冲经济下行风险。2013年6月,安倍内阁正式公布新IT战略《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以开放大数据为核心的IT国家战略,把大数据和云计算衍生出的新兴产业群视为提振经济增长、优化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
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2011年正式提出“大数据中心战略”以及“构建英特尔综合数据库”。同时,韩国社会专职部门制定应对大数据时代计划。2012年,韩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就大数据未来发展环境发布重要战略规划。2013年,在朴槿惠总统“创意经济”的新国家发展战略指引下,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提出“培养大数据、云计算系统相关企业1000个”的国家级大数据发展计划以及《第五次国家信息化基本计划(2013-2017)》等多项大数据发展战略。
总体来看,国外政府大数据政策措施体现出如下明显特征:一是颁布战略规划进行整体布局,抢占大数据先机;二是注重构建配套政策,包括人才培养、产业扶持、资金保障、数据开放共享等,为本国大数据发展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
中国准备好了吗
大数据对于中国的战略意义毋庸置疑。2013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为34.3亿元,同比增长率超100%。然而,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中国大数据发展却面临非常严峻的风险与挑战。
1.大数据战略储备能力不足,尚缺乏国家顶层设计。从主要发达国家的大数据发展经验看,美国等国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重点关注大数据对创新能力、国家安全能力、产业竞争力等国家竞争优势的重构,持续推出大数据国家战略规划。目前,中国明确大数据发展战略的中央部门和政府部门较少,更多是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探讨,大数据战略的国家顶层设计尚未进入议事日程。此外,大数据治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战略问题,需要有全面推动大数据战略实施的权力部门和核心决策机构。而这些机制设计,中国都明显缺失和缺位。
2.条块分割体制壁垒和“信息孤岛”,阻碍数据开放和共享。据统计,中国政府掌握着80%以上的数据,政府作为政务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具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比拟的信息优势。但由于信息技术、条块分割的体制等限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共享,导致目前政府掌握的数据大都处于割裂和休眠状态。同时,由于政府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的“部门化”,政府信息系统出现“系统林立”和分裂状态,政府公共信息资源重复采集现象严重,信息摩擦和治理成本偏高。总体而言,政府开放数据的程度远远落后于世界领先国家。
3.传统治理思维和治理体制在大数据时代出现明显的不适应,并引发新的难题。大数据正在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关系模式,然而,现有国家治理思维和治理体制已经明显不适应这种大数据时代新趋势的变化。特别是如果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有效跟进,既得利益主体很可能将大数据技术带来的国家治理契机转化为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可能引发新的“权力寻租”、新的“数字鸿沟”等问题。
4.法治建设滞后,维护“数据主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配套政策严重缺失。目前,中国大数据法治建设明显滞后,用于规范、界定“数据主权”的相关法律缺失,缺乏有效的大数据法律框架。
一是对于政府、商业组织和社会机构的数据开放、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尤其缺乏企业和应用程序中关于搜集、存储、分析、应用数据的相关法规。
二是没有对保护本国数据、限制数据跨境流通等做出明确规定。金融、证券、保险等重要行业在华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将大量敏感数据传输、存储至其国外的数据中心,存在不可控风险。
三是大数据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刚刚起步,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将大数据发展规划上升为全面的国家战略
大数据引发的经济社会革命才刚刚开始,需要全面提升大数据在国家经济发展和治理方面的重要战略地位。
1.完善大数据发展的国家顶层设计。要在“行动纲要”基础上,加快形成大数据国家战略,包括中长期路线图与实施重点、目标、路径。统筹布局,加快大数据发展核心技术研发;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安全方面的相关立法与标准制定;抢抓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战略机遇,重构国家综合竞争优势。
一是把数据主权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范畴,加快大数据立法、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
二是规划重点领域的大数据研究计划,布局关键技术研发方向,强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大数据产业的扶持,做好体制机制、资金、法规标准等方面的保障,为后期专项政策制定、项目规划等提供依据。
三是借鉴国外政府大数据战略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大数据配套政策路线图,注重从战略技术能力储备和战略应用实施两个角度,释放大数据发展的潜能。
2.构建国家大数据仓库。应加快G2G(政府与政府之间)、G2B(政府与企业之间)、G2C(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大数据开放与共享,盘活大数据资产。
一是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持续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第四代移动通信、公共无线网络、电子政务网、行业专网和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云平台”,统筹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公众民情采集与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数据管理平台、政府管理绩效考评数据管理平台、资源统筹与经济预警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加强基础数据整合。一方面,整合来自于政府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的数据信息资源,推动和规范诚信机构建设,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息,推进大数据征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国家基础数据开放共享进程,打造透明、智慧政府,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大数据交换共享,打通信息横向和纵向的共享渠道,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建成国家大数据仓库。
3.运用大数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从全球领先国家经验看,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是运用大数据进行改造提升的最有潜力领域。
一是将大数据更广泛实践于污染防治、城市规划、交通、医疗健康、教育、国家安全、社会舆情、军事等重要领域,在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军工、国防等方面实现重大模式创新。
二是利用大数据加快政府自身革命,制定政府大数据开发与利用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是利用大数据实施监管和反腐。大数据给网络问政、网络监督和技术反腐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可以利用大数据建立国民满意度指数、腐败指数以及清廉指数等。
4.利用大数据创新政府决策方案。大数据技术在商业领域已经显示出提供“解决方案”的惊人能力,同样可以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方面中运用。以通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四张网为支撑,可以提出大数据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大数据新农村建设解决方案、大数据金融解决方案、大数据智能终端解决方案、大数据位置服务解决方案、大数据教育解决方案、大数据文化创意解决方案、大数据环境解决方案、大数据制造解决方案、大数据生物健康解决方案、大数据中小企业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大数据服务平台解决方案、大数据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等,为大数据战略真正落地找到突破口。
5.充分挖掘释放大数据变革、创新经济的潜能。首先,通过大数据实现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及下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要做好大数据与工业宽带建设的对接,率先将工业宽带的传输、工业大数据采集、数据中心的计算应用等环节整合起来,建立完善的工业互联网体系和中国的工业4.0体系。
其次,鉴于目前中国的人口要素红利在“退潮”,土地、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日益紧张,要将大数据作为新的战略性生产要素释放出来,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创新联盟,增强产学研合作集成研发能力,激励基于大数据资源的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
再次,利用大数据研判,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开发“经济增长形势判断预测系统”、“物价变化高频判断系统”、“金融市场信心判断系统”、“房地产景气判断系统”等,增强对经济形势判断的科学性、精准性。
6.开展全球大数据交流合作。全球主要国家都已提出本国大数据国家战略,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国的数据量非常庞大。中国可通过大数据外交,与之展开国际合作,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疾病灾害、恐怖主义等领域,以及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丰富公共外交领域的大数据建设。
此外,可利用大数据技术掌握全球性数据情报和全球焦点事件发展态势。建议实施中国版“全球脉动”(Global Pusle)项目。联合国于2009年推出“全球脉动”项目,提出大数据是纳米技术和量子计算之后的一个颠覆性变化,用这个技术对Twitter和Facebook等互联网数据和文本信息开展实时分析监测,使用语言解密软件对互联网世界进行“情绪分析”,可以对疾病、动乱、种族冲突提供早期预警。中国可以实施类似的大数据全球情报智能监测项目,对全球重大趋势进行早期预警,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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