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讲,工信部备案系统不存在重新备案的说法。
如果需要提交其他备案信息,需要有三个重点注意事项:
1.必须拥有之前备案主体的账号和密码,才可以添加新的网站备案。
2.必须通过接入商系统,提交已有备案增加网站手续。
3.新增加的网站与原有主办者主体信息必须一致,性质不能冲突。
如果之前存在的备案信息遗忘,或无权修改,只能通过先注销掉已有备案然后提交新备案。
首先确认是备案主体已经存在,还是域名有备案如果主体存在,你可以自己注销备案主体或者添加备案信息
如果域名存在备案信息,你可以直接用,或者以域名所有者申请注销原备案,然后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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