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网审核
由于各地通管局要求不同,在万网备案系统上显示的“万网审核”时间不一样:
.不需要邮寄资料的地区,一般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需要邮寄资料的地区,提交备案信息后并邮寄相关资料到万网,万网收到资料后开始审核。如果备案信息填写正确且邮寄的资料合格,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即从提交备案信息后到资料邮寄到万网这段时间内,在备案系统中都会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由于邮寄资料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的时间稍长;
注意:主办单位为广东地区的用户提交备案资料后需先将资料邮寄到万网,万网审核通过后,再邮寄至广东通管局,广东通管局审核通过后,万网再将用户的备案信息提交。即从用户提交备案信息至万网提交备案信息至通管局这段时间内,在备案系统中都会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由于有二次邮寄资料并等待管局回复的时间,所以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的时间较长
2.待提交至通管局审核
3.待通管局审核
表示备案信息已成功提交至工信部接口,通管局正在接收数据或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网站备案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30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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