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用网址的申请单位名称一定要其与公章上名称完全相同,否则递交后将不予受理,个人用户请填写真实姓名。
2. 申请单位为广东、福建、香港、澳门、海外 区域用户的申请,我们暂时不能受理。
3. 如果您是国家机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协会通用网址的申请,请您提交业务后务必在1个工作日内邮寄注册资料原件:
A. 加盖单位公章的通用网址注册申请表
B.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 加盖单位公章的通用网址注册协议2份(可先不填写生效日期与到期日期)
注意:
单位名称要求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公章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提交相关授权证明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如您未能及时邮寄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将导致您的通用网址申请不成功。
4. 通用网址转来业务请联系您的销售专员。
5. 您提交注册的通用网址业务我们将由人工审核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自您交费之日起72小时内审核完成,在此期间如果发生通用网址被抢注,万网不负任何责任。
6. 如在注册成功后出现由于网站信息修改涉及违规内容被CNNIC删除
让你的注册商给你打印.如果你真想自己打印的话,到http://registrars.cnnic.cn/ecert/login.jsp
输入你做的关字词.让你的注册商告诉你注词时所设的电话号码.就可以自行打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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