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
第二条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睡觉。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
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第四条 认真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收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机房资料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作废资料严禁外泄。
第五条 机房设备必须先经检查确认正常后再按顺序依次开机;下班前必须检查确认正常关机并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处理。非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 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局领导办理审批手续。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九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县局指定人员陪同。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条 中心机房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机房设计集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网络、智能化等多个专业技术于一体。机房其功能间比较详细划分的话,大概的功能间划分为:设备区域和辅助区域;
设备区域分:主机区、小型机区、网络区、UPS电源室、打印机区、介质库、空调区等;
辅助区域分:监控室、测试室、值班室、气瓶间、新风室、参观走廊、缓冲间等;
电信机房应具备并符合机房功能、机房建筑、机房环境、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布线系统、网络系统、KVM 系统、网管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数据存储备份系统等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http://zzidc.com/info/fwq/1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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