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在行政法的范畴上,早在2005年就分别由《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给这两个概念下了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 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当然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上面的话说了等于没说。毕竟从字面看起来好像没差,说到底也就差那么一个字嘛。最早写这个回答本来是觉得名不正言不顺,把概念吃透再写会更好,但出于大家看起来更有趣味和故事性,就改变了一定的体例~
一般来说,我们用庞大叙事的角度来看。在1945年的阿美利加在几位小天才的谋划下,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金字塔式销售模式”,顾名思义,也就是像金字塔一样层层向下,而源源不断的人通过拉人头赚会费的方式来实现“商业帝国之梦”,要点在人不在货。
这一制度发展到现在,从业者自己从来都叫自己直销,并且还有世界性的行业组织“世界直销协会”。但是诨号不少,比如「连锁信」、「滚雪球」、「连锁式销售」、「金钱游戏」、「推荐式销售」、「投资乐透抽奖」)、或台湾地区俗称的「老鼠会」
改革开放之后,直传销模式就开始进入国门,据现在可考的记录:
80 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下“偷渡"到中国,标榜著传销登陆。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单位既然拿不准便也未予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讶。而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了起来。直到 1990 年雅芳正式以直销为进入中国,直销这一新型的营销模式开始了在中国的起步,到今天也近29年了。
虽然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在这上面,我们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在8月《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是第一个直传销方面法令性质的文件。1997 年元月国家工商局颁布并正式实施《传销管理办法》。这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也是第一部有关直传销的行政法规。1997 年七月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的通知》,这是中国直传销历史上第一个针对传销员而制定的税法。1997 年十月国家工商局又向37 家直传销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
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直传销乱象频出,以至于1998年便以国办的名义发文《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正式通令全国取缔传销。因而1998 年 6 月,国家外贸部、内贸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第 455 号),对原外商投资传销公司转型事宜作出明确规定。10 家外资企业在与政府进行沟通后,被批准改用“店铺+推销员”的模式转型经营:其中典型的便是雅芳和安利。
是。在刷脸支付火热的当下,市场上不少打着“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服务商”旗号的非法企业,把刷脸支付炒作成稳赚、躺赚的高额回报项目,收取高额加盟费发展线下代理人,以拉人头式的营销让越来越多人加入,类似成为一个“资金盘”。对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提醒,可以通过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官方客户核实服务商身份,并且提醒,第三方支付行业从不收取高额代理费或是加盟费,对此类合作需要谨慎对待,以防被骗。
【刷脸支付常见骗局】一、招募区域代理,号称“有区域保护”。请牢记,凡是刷脸支付项目招募代理有区域限制的公司,99。99%是为了骗取加盟费。二、称只要交代理费,所有刷脸的设备免费赠送多少台。所有刷脸的设备生产、进货都是要钱的,支付宝自己的蜻蜓一代,官方售价2688元,蜻蜓二代1999元,虽然官方有奖励的补贴,但是是有条件的,而且也是后面的事情了。上述的案例中,宣称交10万代理费送340万的设备,是根本不可能的,有的交了代理费后一台设备没拿到,想拿到都是有很多条件的。其实在这个点上入坑的人都是喜欢占便宜的人,殊不知羊毛出在羊身上。做生意不是慈善,不可能别人无缘无故给你这么多好处。三、号称刷脸“私有化部署”。这是一个打着高科技名头,利用创业者对刷脸支付项目的信息不对称,明目张胆的进行圈钱。什么是私有化部署?美其名曰用自己的品牌、自己的服务器、用自己的名义去开发市场,数据也都是自己的,直接和支付宝官方进行对接。创业者只需要思考几个问题即可:1。刷脸的设备是官方或者硬件生产厂商的,目前所有招代理的公司都是找厂家合作进货。你不管拿的谁的货,硬件都是一样的,私有化没有任何意义。2。服务器的背后是每个月额外的经营成本,而且还不能停交。每一个做私有化的公司,为什么让你买服务器,因为他们自己就是代理商,卖服务器就有提成拿的。3。对于创业者来说,快速运作项目和节省成本都很关键。真正的刷脸私有化适合的是有庞大渠道资源、稳定的团队、至少50万以上的启动资金。四、号称刷脸设备上的“广告分成”。他们会告诉你,商家每收一笔款,代理商会得到广告商0。5-1。2元的分润或者和总公司三七分、五五分。你想想也对,这个生意真好做,钱真好挣。然后交纳巨额的代理费,结果你会发现,所谓的广告商一分钱也没有。然后他们才会告诉你,你自己去找广告商投放。
是传销公司。两公司利用微信群及线下活动对受害者洗脑,打着IPFS矿机旗号大搞资金盘项目,主要有两种盈利模式:一种是以高溢价出售矿机,赚矿机的钱;另外利用传销币模式,配合自建交易所拉盘,再砸盘套现,具体如下:
1. 承诺以返还虚拟币(SDVN)的形式给受害者高利,实际上该交易所及APP均为该公司自行设计,无有效职能机构对其监管,返还币与FILECOIN无任何关联。
2. 引诱受害者者以高价(约人民币8000元)购买所谓矿机,承诺每天通过下载互联网下载无知识产权保护的电影及播放来获取该公司自己发行的虚拟币,实际上该矿机仅为一个网络附属存储设备,其功能单一,相当于网盘,根本无挖矿功能,仅可存储及播放。
3. 引诱受害者购买其所谓的服务器,每份约6000元,承诺每天收获该公司自己发行的虚拟币,然后通过虚拟币提现来换取现金,但实际上根本见不到实体产品,只能看见账户里虚拟资产的增长。
4. 引诱受害者者购买该公司股权,实际上交完钱后无任何有效文件及股权转让协议,无任何法律文件,无任何可供法律承认股权转让之文书发放。
5. 不断宣传IPFS及FILECOIN上线日期,对受害者造成紧迫感,迫使其投入大额资金,但事实上FILECOIN上线日期完全不受其掌控,跟该公司无任何关联。
拓展资料:
正舵者是一家什么公司:
正舵者领先的区块链分布式存储技术和硬件创新型高科技公司,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点对点传输协议IPFS构建分布式存储系统,结合软硬件制定完整的分布式存储服务解决方案,为边缘存储、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打造数据存储基石,实现“存储无处不在”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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