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两个有什么区别?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两个有什么区别?,第1张

一、“服务期”的定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要求,“服务期”就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给予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开展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后,劳动者理应与该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

二、服务器和劳动合同期限区别

“服务期”一般约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但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种不一样的定义。

最先,订立前提条件不一样。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给予一般劳动,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般劳动工资待遇为前提条件;服务期的签订则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予专业的技术培训,劳动者在尤其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给予劳动为前提条件。

次之,起效要素不一样。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名后即起效,服务期的约定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给予专业培训后才起效。

再度,法律效力管束不一样。劳动合同期限对用人单位的约定更强,用人单位无书面通知不可提早消除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只需执行事先通告责任就可以履行单方面解除权-辞权力,而服务期对用人单位的管束弱于对劳动者的管束。在服务期未期满以前,劳动者假如单方面消除劳动合同书或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而消除劳动合同书时,劳动者须按约付款相对应合同违约金。

实践活动中,劳动合同期限已期满、而服务期没满的情况都不少见。这类情形下,依据有关要求,劳动合同书应续延到服务期满,彼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服务期内单方辞职,要支出是多少合同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给予专项培训费用,对其开展技术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书,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背服务期约定的,理应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付款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出用人单位给予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付款的罚息不能超出服务器并未执行一部分所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参考与帮助!

1特岗教师三年后的出路

1、获取正编教师资格,继续任教。

特岗教师的服务器是三年时间,在聘用期间,可以享受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以及社会保障待遇,原则上特岗教师的收入不能低于同等办公条件教师的收入税平。三年的服务期间满后,如果考核通过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考研获取教职工编制,也就是能够转正成为一名正式教师。

这是特岗教师的第一个前途。

2、重新择业。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限满后,可以重新择业,选择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若符合相应条件要求,可以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但请注意,这里的前提是必须服务满三年,才可以享受国家相关的政策优惠。

2特岗教师的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大学思想政治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专业基础知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

在面试的过程中,主要采取的形式是说课和试讲,试讲就是正常的讲题。说课很多学生没有接触过,它是老师进行教研活动的方式,就是介绍课程的设置,设计思路,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等等,既是对在座的考官进行一个阐述,它不是讲课,而是你对课程的设计的讲述。

3特岗教师和编制教师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特岗教师的3年服务期,特岗教师3年内不具备事业编,而通过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的一上岗就具备事业编。

至于哪个好,肯定是通过编制招录考试的老师好,首先教学单位都在城市和县城,教学任务和教学条件,设施相比于农村要好得多,因为农村本身教师少,所以每个农村教师都带了有许多的副课还得准备各种上级检查材料。

无论怎样,都是人民教师,都是值得大家尊敬特别是长期坚守在偏远山村的教师,是他们才能让农村的孩子得到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广大农村教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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