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中国 驰名商标 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 商标 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我国《 商标法 》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 注册商标 ,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可以禁止他人在所有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普通已注册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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