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若要修改主体信息,需要重新填写‘主办单位信息’、‘主办单位负责人信息’。
3、最后上传资料后点击提交备案,提交备案至初审即可。
只能重新进行备案。在备案系统里面申请进行更改,然后重新上传所有的信息文件就可以。若信息尚处于接入商的企业侧系统,未提交至管局。请您联系您的接入商对你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若信息已经提交至管局,再管局未审核之前,无法修改备案信息,只能等待退回到接入商的企业侧系统后再作修改。
1.点击【我要办税】项下的【综合信息报告】。2.点击“制度信息报告”项下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3.需要增加财务制度就点击【增加】按钮果需要修改财务制度就点击【修改】按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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