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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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深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分局
公开网的紧急通知
各位深圳市民、网民朋友,各深圳网站:
根据上级要求,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网民与各网站,相关业务系统需统一搬迁至市局门户网站。即日起,深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公开网(www.sznet110.gov.cn)将不再使用,原网站相关业务将统一搬迁至市局门户网站:
网上报警:http://61.144.227.239:9002/;
备案办理:http://61.144.227.239:9003/beian/;
备案查询:http://61.144.227.239:9003/beian/netarchive_query.jsp;
备案验证:http://61.144.227.239:9003/webrecord/form_query.jsp。
各位市民网民朋友如需办理网上备案及验证、网上报警等相关业务,请访问新的网址链接办理业务。由于时间紧急,如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优化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分局
2015年4月24日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办理流程:
一步:定级(根据企业的系统评定办理级别)
二步:修改;(对系统经行大致的修改系统)
三步:评测;(评测商对系统评测,得分)
四步:备案;(在当地的网安部门备案)
五步:维护。(定期对系统经行维护)
注:大致的流程如上述所说,也有先备案,后评测的,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办理。
证书案例
公安部网监举报电话010-85223518。1、网监职责: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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