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若要修改主体信息,需要重新填写‘主办单位信息’、‘主办单位负责人信息’。
3、最后上传资料后点击提交备案,提交备案至初审即可。
只能重新进行备案。在备案系统里面申请进行更改,然后重新上传所有的信息文件就可以。若信息尚处于接入商的企业侧系统,未提交至管局。请您联系您的接入商对你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若信息已经提交至管局,再管局未审核之前,无法修改备案信息,只能等待退回到接入商的企业侧系统后再作修改。
电动车登记备案信息错误需要去当地交管部门重新备案,准备的资料如下:1、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2、拿上材料到综合业务柜台办理注销;
3、向工作人员领取申请注销备案的表格,写下备案的大致信息;
4、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好的申请表格到柜台办理即可。
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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