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域名的概念及其命名规则;
2、知道域名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重要管理机构;
3、学会规范地申请、使用域名的方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
域名的命名规则及使用方法
教学课时:1课时
教学环境:网络教室
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抽象内容具体化,形象化。
教学过程
一、新课引入
1、利用人名与域名的相似关系引入课文
请学生说出自己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父母给你起这个名字的原因)?
(老师介绍)经过调查发现,人的名字有很多特点,比如地域性,我们海南省的人名就多出现“妹”,“弟”,“姐”等做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乳名通常叫阿*,而北方的老年人,在解放初期,名字多为“芳,兰,菊,国富,国强,贵,财富,国庆等”。(引出域名的专业解释)
2、如何在路上你身后有人叫你的名字,你的第一反映一定是回头吧?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名字是个人身份的标识。别人叫到你的“名字”,你必然对其做出回应。而我们今天所要讲到的“域名”,在网络中就和我们自己的名字一样,是我们的标识。现在我们就具体对域名进行了解。 (引入域名结构)
二、新课教学
解释:
(一)、域名
域名(Domain Name)是网络上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网络间正是通过域名进行相互访问的。全世界没有重复的域名。
(二)、域名的基本结构
1、导入:(根据中国人名字的特点)姓•名或外国人(名•姓)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为俄罗斯人名字的分层结构 (见附资料二)
我们的域名命名结构与人名的命名很相似,由两部分构成,即网络的主机可以用“主机名•域名”的方式惟一地进行标识。
2、域名采用层次结构,按地理域或是机构域进行分层。现以新浪网为例,讲解域名结构(如下图)
在 sina.com.cn中,顶级域名为cn,代表某个国家、地区或大型机构;网络名com,为二级域名,代表部门系统或隶属一级区域的下级机构;最后一个域是本系统、单位或院所的软硬件平台的名称。
(三)、域名命名的一般规则
1、域名中包含的字符
1) 26个英文字母
2) 10个阿拉伯数字
3) “-”(英文中的连子符)
2、域名中字符的组合规则
1) 在域名中,不区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
2) 对于一个域名的长度是有一定限制的。例如,注册CN下域名,三级域名的长度不能超过20个字符。
知识面扩展:
1、域名管理 域名管理机构CNNIC
2、域名注册 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三、实践
1、如果自己做一个感兴趣的网站,准备用什么域名。填表1-1
网站内容 顶级域名 网络名 组织机构名
2、了解近年来ICANN在域名管理上有哪些新举措,思考这些举措的利弊,填写表1-2
举措内容 积极性 局限性
1
2
3
4
5
四、进行全课总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要掌握以下几个内容:
1、了解域名的概念及其命名规则;
2、知道域名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重要管理机构;
3、学会规范地申请、使用域名的方法;
五、教学后记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同学们对域名管理有个一定程度的了解,这讲有利于我们快速理解网络的组织和管理,并能更好的学习如何将自己的计算机接入网络,为后续IP地址管理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部 长苗 圩
2017年8月24日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
(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
(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 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公告。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对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调整。
第六条 “.CN”和“.中国”是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中文域名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 提供域名服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互联网域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九条 在境内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应许可。
第十条 申请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在境内,并且符合互联网发展相关规划及域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二)是依法设立的法人,该法人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具有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靠运行的场地、资金、环境、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以及符合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管理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技术、管理措施等;
(五)具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健全的服务退出机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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