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号备案表具体如上图所示。是由国家民政部和地方民政局共同监制,用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备案使用。具体填制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按照已取得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面的名称填写
登记证号:按照已取得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面的名称填写,一般为:民政字第XXX号
账户名称:同单位名称,可参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户头所在银行名称,例如“中国银行XXX分行XXX支行”,以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和银行加盖公章为准
开户银行地址:填写上述开户银行所在的地址,要详细到某某路,某某号
银行帐号:参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帐号填写。一般为12位数字,银行不同,位数不同。
开户时间:以开户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格式为201x年01月01日 (月和日必须是两位,不足的前面加0)
开户理由:业务需要,或验资需要
单位代表签字:按照已取得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面的法人姓名,由本人手写签字
承办人: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填写本表,需填写本项,若法人本人填写,这里留空
日期:填写本表的日期
需要银行备案的账户如下:
一、纳入专员办管理的银行账户范围有: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离退休经费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以及中央单位所属医院、门诊部为核算病人看病费用开设的有关银行账户。
二、中央预算单位账户变更备案的四种情形:
(一)中央预算单位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二)中央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地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的;
(三)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
(四)其他按规定不需报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变更事项。
三、需要报送的资料:
(一)开户备案需提供:《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开户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变更备案需提供:《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其他证明的相关材料;
(三)撤户备案需提供:《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一)初审人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要件齐备的及时受理,资料不全的补充完整所需资料后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相关资料;
(二)对申报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报送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填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表》,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复核人员复审;
(三)复核人员对初审意见书进行复核后,签署意见,提交处长审核;
(四)处长对初审人员和复核人员的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后,报请分管办领导审批;
(五)对经过复审或审理的审核意见,由办领导进行终审并签署意见;
(六)对报送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账户备案
要求如以下。备案类账户备案时,一般需报备以下资料:
1、《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及电子文档。
2、定期存款账户备案,需提供原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的复印件。
3、贷款转存款账户备案,需提供取得贷款的协议证明材料。
4、保证金账户备案,需提供允许开立保证金账户资格文件的复印件。
账户备案流程:
1、审批类及备案类账户,在开立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及电子文档向我办备案。
2、预算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因开户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或开户行名称等变更事项及撤销银行账户,3个工作日内提交《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并相关证明材料。
3、我办收到预算单位备案资料后进行合规性审核,无特殊情况一般应在受理备案资料当天完成备案程序。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