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需要一个标示品牌商标的标识,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获得应有的保护与应该,彰显品牌商标的价值与益,引导消费者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品牌商标辨认商品与服务,阻止网上品牌商标遇侵,仿冒诈骗等不正当竞争者推销低劣或不同的商品与服务。
1.适用的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而且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务上;域名是用来表示互联网上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
2.具有标志性的基础不同
商标具有显著性,而域名则具有唯一性,两者的特征是商标和域名具有标志性的基础。
3.排他性的基础不同
域名和商标都具有排他性,但它们两者具备排他性的基础不同。当已注册的商标被用于注册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时,或者超出了申请注册的地域范围和有效期使用时,商标就不具有排他性。对于注册的域名,只要按时缴纳了维护费,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是唯一的、排他的,既没有时效性,也没有地域性。
4.取得的原则不同
域名的取得原则是注册在先,不注册就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域名。而各个国家的商标取得原则各有不同,有的国家是注册在先原则,有的国家是使用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取混合原则。商标和域名对企业来说是同等重要的,企业要想运营好私域流量,就必须重视商标和域名。
商标和域名的相同之处商标是用来差异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效劳和其他经营者的产品或效劳的明显标志符号。域名则是用于在数据传输时计算机的电子方位的标识,简略来说就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是供给给用户彼此寻觅和辨认的联系地址。
商标和域名都具有仅有性、排他性和标识性的特点,两者具有必定的重合性。在互联网范畴,要进入互联网就需求注册运用域名,不然无法正常运转。而在商场经济中,要想购买产品或效劳,消费者就需求经过商标来差异不同的供给主体,进而剖析该权力主体的归纳状况(包含商誉、质量等)来做出最终的选购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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