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北京通信管局电话的告诉一声,我要查询域名备案情况!

知道北京通信管局电话的告诉一声,我要查询域名备案情况!,第1张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路4号 (100055)

乘公交车路线:6、38、46、57、122、340、410、414、620、715、719、721、822、特7(湾子站下车),十字路口往南100米左右,马路东侧8层的灰色大楼。 查阅地图请点击

各部门联系电话:

办公室:63319800

传真电话:63319804

市场监督管理处:63319814

传真电话:63319837

网络管理处:63319822

传真电话:63319839

设计施工管理处:63319817

传真电话:63319824

北京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63319901

传真电话:63319905

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63311610

传真电话:63319834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北京分中心):63311615

传真电话:63311615

网站ICP备案是什么,不备案有什么后果?众所周知,服务器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网站,都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网站备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各地通信管理局主管的“ICP备案”,另一种是由各地公安部门主管的“公安备案”。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国家机关单位许可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网站ICP备案是国家工信部下属各省市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因此请严格按相关规定提供资料,以便提升网站ICP备案的成功率。

ICP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服务器放在国内和国外,有什么区别呢?从服务器本身的软硬件来看,几乎没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国情和政策:1)如果你的网站需要接入一些国内的企业服务(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就必须把服务器放在国内并办理好备案手续,否则是无法接入的2)国内的政策,整体而言对于国外网站的控制会越来越严格,所以当在国外服务器上的网站,会存在一些政策风险,有可能会出现不定期的无法正常访问。

备案前要准备什么?

为节约备案时间,建议您提前将以下信息准备完毕:

1.域名:可直接在我司购买域名,也可以自备域名。因备案核查域名持有者信息,域名持有者需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

2.证件资料:

个人备案:需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企业备案:需要企业注册证件原件扫描件、备案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核验单。

北京备案注意事项:

1.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目前要求,在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国内域名和部分通用国际域名(比如 .com .net .info .cc

.wang 可以在北京备案)境外注册商处注册的所有域名以及国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境外域名(如.hk .name .me .us .hk .biz .top

等)北京管局一律不予通过。

2.北京管局不允许变更主体性质,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备案,只能注销个人备案后重新企业名义提交备案申请

3.北京若主办单位名称、性质、证件号、域名有变更,需要重新拍照核验其他只修改电话、地址、ip 不需要重新拍照核验

网站ICP不备案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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