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购房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开发商没有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首先,可能是企业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资格或者其它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这时购房者应该果断地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企业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是因为开发企业五证不全导致无法登记备案的话,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大家购房时,一般备案都是购房的必备程序,但是往往有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开始与客户签约,后来因为开发商迟迟未取得许可证,导致客户也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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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都要去房管局备案。一、购房人买房子没有备案的,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确权,对购房人来说有风险,需要及时联系开发企业或出卖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四、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卖房子不是一下子把所有房子拿出来卖的,如果这样做一下子好的楼盘全部被选光了,剩下的房子没有人要了,开发商对这方面已经很有研究,一批一批的拿出房源出来卖,还制造房屋紧张好卖,往往一些好的房源是要放到最后卖的,剩下的是好房源,而到尾盘时按理是要降价,但实际上越到最后房子反而涨价。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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