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也可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人免冠5寸照片(如果法人不是网站负责人则不需要法人照片)
6、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这需要增加如下资料:
①《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③负责人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个人备案:
1、《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按手印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填写《备案详细资料表》如下:。
法人信息
网站域名:
网站名称: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主办者通信地址: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地址:
邮箱地址: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QQ号码: (可不填)
(注:如果法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以下信息不用填写)
网站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QQ号码:
问题二:网站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也可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人免冠5寸照片(如果法人不是网站负责人则不需要法人照片)
6、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这需要增加如下资料:
①《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③负责人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个人备案:
1、《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按手印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问题三:域名备案需要哪些实体资料? 域名备案有分企业备案和个人备案,备案资料不完全相同,如下:
(1) 企业备案:
A.法人携带公司执照和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如果法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拍照的,委派该企业的网站负责人携带公司执照和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拍照核验。
B.核验单,网站负责人亲自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C.业务开通单(既主机合同)。一式两份。用户填写签字,需盖章的盖章。
(2)个人备案:
A.网站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来我司拍照核验。
B.核验单,网站负责人亲自签字,一式两份;
C.业务开通单(既主机合同)。一式两份。用户填写签字。
D、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用户填写签字。
E、域名备案登记表一份,用户填写。
问题四:网站ICP备案需要客户提供哪些资料? 网站备案需要客户提供以下资料:1、如果是个人网站,请提供网站名称、网站域名、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邮箱、详细联系地址等;
2、如果是企业网站,请提供企业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网站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全称、工商注册号、公司地址等;
问题五:企业网站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也可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人免冠5寸照片(如果法人不是网站负责人则不需要法人照片)
6、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这需要增加如下资料:
①《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③负责人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个人备案:
1、《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并按手印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免冠5寸照片(需备案接入商提供背景)
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填写《备案详细资料表》如下:。
法人信息
网站域名:
网站名称: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主办者通信地址: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地址:
邮箱地址: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QQ号码: (可不填)
(注:如果法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以下信息不用填写)
网站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QQ号码:
问题六:事业单位 网站备案 需要什么资料? 网站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网站备案需要填写一张详细的表格,表格如下: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551-2851543 填写项目名称 填表说明主办单位名称 ICP备案网站的主办单位全称。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该主办单位的投资者或上级单位全称主办单位的有效证件 根据单位性质不同,企业一般为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为社团法人证书;个人为护照、军官证、身份证。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姓名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中国移动或工国联通手机号码 主办单位分管网站的负责人电子邮箱 网站名称以及网址 网站的负责人姓名 网站的负责人有效证件名称和号码 网站的负责人办公电话 网站的负责人中国移动或者中国联通手机号码 网站的负责人电子邮箱
问题七:域名备案需要什么 国外空间免备案
国内空间需要备案,先购买一个国内虚拟主机,只有空间商有权力备案。
个人备案
提供姓名,手机,邮箱,网站名称,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半身照片、核验单
企业备案
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单、安全协议盖章,网站负责耽上半身照片,以及备案信息。提交后20个工作日备案号就下来了。
问题八:学校网站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法人的免冠照片照片需要上传半身正面的免冠照片,要求照片像素是800*600,红色蓝色北京都可以第二、法人的身份证网站负责人的证件原件拍照或者是扫描成图片之后上传,当提供的有效证件是身份证的时候,要把身份证的正反两面都扫描一下。第三、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主办者证件或者是扫描后上传第四、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的检验单需要填写网站主办方的相关的信息及签字,主办单位在吉林、黑龙江、河南、广东地区的单位需要盖章,其他地区的不要盖章,原件拍照或者是扫描成图片后上传第五、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问题九:个人网站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不管哪个省,基本程序都差不多
1.本省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有的的1份,有的多份)
2.身份证上,本人照片,坐立丹者站立(根据接入商的要求)
3.核验材料:真实性核验单和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 个人签字(具体份数根据接入商的要求)
4.备注:一般备案材料在你买空间的的接入商那里,具体要求都有写的!
是不是写的很详细,哈哈,我就是备案专员,快快采纳吧
问题十:网站如何备案,需要准备些什么? 网站备案程序、时限规定及网站备案需提交的备案材料要求如下:
一、网站备案程序及时限规定
网站主办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如实向接入服务商提交网站备案材料,并经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材料真实性后,由接入服务商向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备案材料虚假、不真实和不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不予备案,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备案的理由反馈给接入服务商,再由接入服务商将不予备案的理由通知网站主办者。 请网站主办者选择合法接入服务商为网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备案手续,合法接入服务商名单可在我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miitbeian.gov)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自行备案导航”中查询。
二、网站主办者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5.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主体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7.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个人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3.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个人照片。
4.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加盖公章)。
5.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miibeian.gov/
PS:详细备案流程可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miibeian.gov/
1、用IE浏览器登录工信部备案网站管理系统相关网址,点击注册。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手机和邮箱为必填,填写完后系统会向你的手机和邮箱发送验证码。
3、通过输入收到的验证码,进入到系统操作主界面。
4、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好确认后点击提交,资料录入完成。
5、待接入服务商核实及管理部门审核后,会给注册邮箱发送一封审核结果邮件,这样就完成完成了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30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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