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该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网络作品拥有使用权。该法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因此,如果你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你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向你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你可以选择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任一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1、首先是可以实现的,要利用转载功能。假设有两个QQ,我们现在把第一个QQ的照片转移到另一个QQ。点击第一个QQ主界面上方的五角星,进入第一个QQ的空间,点击导航栏菜单栏的【相册】。
2、在第一个QQ里面选择要转载的相册,点击相册右上角小图标。
3、在第一个QQ里面设置并点击【权限设置】=》【允许转载】,把【仅自己可见】点击旁边小箭头,改成【QQ好友可见】,点击【确定】,设置完成后,系统会显示【修改成功】。
4、用另一个QQ,访问第一个QQ的相册,打开另一个QQ后,可以点击上方的【好友】字样,再依次点击第一个QQ里的要转载的【相册】,新界面弹出【转载】字样与按钮,点击。
5、转载到另一个QQ相册里,必须填入【相册名称】,如果没有合适的相册,可点击当前页面上的【创建新相册】,再勾选要转载的相片,可以单选,多选,或是全选即可。
6、转载其他相册方法都是一样的,重复操作即可,QQ日志里也有类似的转载功能。方法都还是比较方便的。成功转载后还会有相应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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