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第1张

商品房合同备案指的就是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法。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备案流程:所有买卖合同都是在网上统一签订,在网签前需要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没有问题,并且无异议之后,再网上签约。商品房网签之后,开发商要进行备案,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获得备案号,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一人一份合同。合同签订完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给到备案号,说明已经备案成功;具体操作步骤和细节,可以咨询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管理部门;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备案查询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备案登记号,选择备案时间,就可以查询到。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商品房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两者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属于行政管理制度。

目的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有助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登记方法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原则上必须由双方共同申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

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但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登记部门不同。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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