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2、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3、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4、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5、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上述就是备案的意义是什么的全部内容。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 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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