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法律分析】:国家允许办托管班。托管班主要面向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之外在学校放学和假期期间因学生家长没有时间精力和没有专业的教育孩子资质而委托第三方教育机构进行针对孩子学习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辅导和培养。很好地拓展及补充了学校教育所欠缺和难以满足的综合性,均衡性及素质性教育。在保证书本知识的辅导基础上,加大对学生阅读能力,科普知识,法律常识,文体能力,语言能力的培养,重视良好学习态度及学习能力的培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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