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应该怎么办理?,第1张

房屋租赁 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具体要求是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 身份证 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一、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简要介绍 北京房产 律师 整理,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北京房屋租赁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应当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30日内持下列材料及复印件到管理部门办理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其中,法人单位的,提交企业 营业执照 或法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单位的,提交其上级法人单位批准的材料外国企业、组织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境外人员查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 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 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房屋来源证明包括: 房屋买卖合同 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来源证明。 二、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该如何处理 出租共有房屋,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承租人为境外(含港、澳、台)单位或个人的,出租人还需提交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出租军队房产的,还需提供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 居间合同 中告知租赁双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 代理 出租房屋的,应代租赁双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房屋或居间成交租赁并接受委托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备案。网上备案后,可不必到管理部门现场办理,但应备齐本通知第一条所需材料备查。 三、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细则 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或对经纪机构网上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后(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及现场照片),对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网上备案系统网上填写、下载《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表(非居住)》(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交租赁双方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租赁合同,符合备案条件的,管理部门应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领取《备案表》转交租赁双方当事人。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高度重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立足于现有房屋管理体制,完善对非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管理,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此前制定的有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打开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官网。

在网站的右下角找到“公共查询”,点击进入。

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左侧的“备案信息查询”子菜单。

依次输入要查询的内容,点击查询。

得到结果。

扩展资料: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参考资料:

备案

备案变更流程说明(资料来源工信部http://ba.linktom.com/flow/se.html)

凡在我司备案的用户,需完成以下三步,备案专员才进行审核:

说明:以下流程,针对备案主体已获得备案号,需对原备案信息进行操作的用户:

一、请根据操作类型,登陆备案系统http://ba.linktom.com提交资料:

1、新增网站:

原备案号在我司获得的:在原备案号下添加新的网站信息,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网站信息->出现信息录入的页面后,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完成变更即可.

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先在我司做新增接入(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接入成功后再做新增网站录入即可.

2、变更信息(主体信息、网站信息、接入信息):

原备案号在我司获得的:

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变更备案主体>找到需要变更的备案信息,点击右上方的"变更主体信息",出现变更的页面后,若需要变更主体信息,直接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即可,若需要变更网站信息或接入信息,则点击右上方的"变更网站信息",然后在出现的页面里即可对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即可。

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先在我司做新增接入(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接入成功后再按以上方法操作即可.

*此操作需要备案密码,若没有备案密码请前往工信部备案系统首页右下方http://www.miitbeian.gov.cn/找回备案密码"。

3、变更接入:主要针对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把备案主体和网站一起接入我司或只将网站接入我司的.

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保存即可.

*此操作需要备案密码,若没有备案密码请前往工信部备案系统首页右下方http://www.miitbeian.gov.cn/找回备案密码"。

4、注销申请:主要针对主体或域名冲突的情况,需要注销主体或域名的.

直接联系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办理效率最高,备案编号为"京ICP备"的可以直接下载注销申请表格,传真给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即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原文地址:https://www.xiayuyun.com/zonghe/30626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7
下一篇2023-04-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