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上店名与一家现实中的实力公司重名,而且是同行的,算不算是侵权?

我的网上店名与一家现实中的实力公司重名,而且是同行的,算不算是侵权?,第1张

你好:

简言之,如果该同行的名字已经在工商局注册,如果该同行对您提起诉讼的话,您就构成了侵权,应当负法律责任。

法理上的分析。

首先,您的网上开店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和肯定的。

其次,关于您的网上店铺的名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您网点的名字,以及网站的域名不可出现下列情形,否则构成侵权:

1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3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4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5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6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联系您的具体情况来讲:如果您想要起的名字,别的商家已经在工商局注册了这个名字,则您在使用上就应该注意了,如果不是同一个商业领域的问题不大,如果是同一个商业领域,则要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构成了上述的行为,则会构成侵权。

不知这个回答是否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的话,请补充。

注册已经存在的商标,本身就有商标抢注的嫌疑。若域名又是用来做与商标持有公司一样的业务,则完全构成恶意抢注和侵权的行为。侵权行为造成商标持有公司损失的,他们有权起诉你要求你给予相应的赔偿。另外他们有权利投诉到域名注册商或域名注册局要求冻结您的域名。也有权利向国际仲裁机构申诉要求强制转移侵权域名到人家名下管理。

关键问题是他们持有此商标。你的行为构成侵权。而域名注册要看在商标注册之前还是之后。域名在前你可以抗诉。如果域名注册在商标注册之后,则侵权嫌疑不容易辩解。除非你的域名用途没有侵犯人家商标持有公司的利益,包括同行业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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