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在公安机关备案,是指刑事处罚期满后或者被宣告缓刑的行为人,到公安机关接受监督改造、重点帮教,被录入重点人口档案或者监督改造人员档案系统的人。公安局备案是网站备案的一种。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公安局备案是其中一种。公安局备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二十九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下列情形之一,海警机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一)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罚款处罚决定不在海上当场作出,事后难以处罚的。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报所属海警机构备案。
为了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公安机关需要在夜场上班的工作人员,通过身份备案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并且作出承诺不会保证违法犯罪的发生。通常像KTV酒吧这些夜总会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下备案才可以正常的上班。
需要要到公安机关备案,如果有什么的话可能是随时传讯你的,所以有可能是你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或者是动机吧,可能牵涉到你了,这个时候你要及时和公安机关保持联系的,随时通知你都会要去上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的。
练轻功并不是都需要到到派出所备案,只有极少一些人会被要求备案。而备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两个目的,一个是如果需要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些特长协助派出所侦查案件,另一个目的是出现案件后方便警方的快速排查。
这两天小伙伴们在刷短视频的时候可能有看到一则关于“轻功水上漂”的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踩水而过,踩气球也不破,飞檐走壁可以说是无所不能。这也引来一众网友的拍手叫好,但是随后却被传出男子被要求到派出所备案。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男子又为何被叫到派出所备案呢?根据最新的消息报道,这件事纯属子虚乌有。当事人陈先生已经主动站出来辟谣,他对媒体说:“图片及视频确实是自己,但视频里接受采访的人并不是他,我从来没有被公安局叫去备案,在此之前也没有任何媒体联系过我,我觉得这些媒体不尊重原创,已经涉及侵权了。”
由此可见,这只是一些无良媒体为了“蹭热度”的单方面行为。我认为陈先生可以要求发布该消息的媒体主动删除信息并给予公开道歉。如果对方不这么去做,那么他完全可以通过警方或者法院进行申诉,强制要求下架有关视频和信息。
陈先生还继续补充说:“我是贵州遵义人,自小在台州国际文武学校学习武术,后又自学八年,于2018年接触短视频平台,开始录制短视频,目前在浙江横店影视城做武行、替身,闲暇时会拍摄一些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传扬中华武术。”
从陈先生说的话中,也能看出他对传统武术有着深厚的热爱,拍摄相关方面的短视频也是因为个人兴趣,同时想着传扬中华武术。其实,我想很多小伙伴心目中可能都有一个“武侠梦”,最起码我曾经就拥有过。
还记得当时看过周星驰的《功夫》之后,可以说是热血澎湃,和父母吵着嚷着要去少林寺。最终也是在老父亲、老母亲的苦口婆心,外加“混合双打”下,才浇灭了我计划“一统武林”的理想。
当下的短视频创作十分红火,许多人(有素人,也有网红、明星等)都投身到其中,有的人是为了名和利,也有的人(或机构)是为了一些特定目的(例如宣传类视频),还有的人单纯就是个人的兴趣爱好。
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不危害社会,能够让大众获利,给社会带来正能量,那就是被允许的。但如果为了谋取利益,从而搬弄是非,弄虚造假,就像陈先生的遭遇这样,那就应该受到惩处,不能简单了事,必须采取避免“死灰复燃”的作法。
我平时比较喜欢文字创作,在网络上分享一些个人的经历和对一些事的看法,但是我都会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希望能够带给小伙伴们一些有用的东西。所以,我在此也提倡网络创作应该是更具实用性、正能量,而不是“搔首弄姿”、扭来扭去,一天天PK啥的,那真的容易带坏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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