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称选择自由:公司名称允许含有地区性和行业性质。
(2) 经营范围极少限制:各行各业几乎都可以进行涉猎。
(3) 低税环境有利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国际上有许多机构利用香港的税务优势达到合理避税。
(4) 注册资金少且无须验资:在香港不论注册资本是多少,都不需要把资金打到香港银行。香港政府要求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0元港币,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注册资本。
(5) 拓展国际市场的窗口和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跳板:海外投资人士喜欢把地区总部设在香港,可作为对外的窗口,容易取得国外合作企业的信任与合作。
(6) 容易获得国际信用和信贷:香港是亚洲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利用香港这个金融中心进行融资,以较小的资金做大买卖。
(7) 人流、物流、资金进出自由:香港是全世界最自由和繁荣的商贸港口,基础设施良好。
(8) 利用香港知名度,创立香港品牌:由于香港的国际地位显着,后起的企业常常喜欢利用香港的知名度为自己的企业加以包装。
(9) 争取获得香港居留权:您可以向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申请多次来往商务签证,住满七年后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
(10) 香港公司允许无业务,允许空壳公司存在:成立香港空壳公司却变成了有力的广告宣传。
(11) 可开设外币帐户,资金转移灵活,无外汇管制,方便收汇用汇;透过电子银行服务遥控在香港银行开立的往来,储蓄,外币,信用证户口。
(12) 利用香港外汇进出的便利,直接接收与开立信用证,避免汇率差损失。
(13) 有限债务,经营风险绝不牵扯股东私人财产;
(14) 只要您的公司在香港交税,到美国设立分公司易如反掌。
(15) 利用公司名义在港置业投资,进行楼宇按揭买卖,证券金融投资。
您好,很高兴能够解答您的问题。
在大陆注册分公司需要单独进行申请,重新注册单独的营业执照和法人等工商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修改版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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