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全国将陆续开始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展开严格的审查工作.这个是信息产业部强制要求,对于经营性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营性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非经营性网站要办理非营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备案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办理经营性许可性请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查询已备案信息。
国内的必须备案,香港和美国的服务器不用备案,而且你论坛的内容几乎没有限制,这是它的优点,弊端有二,一是相对国内的,速度方面要慢不少,二是有些特殊的网络,例如教育网是会屏蔽香港和国外服务器在网站再开设个论坛还需要备案!!!!!!!!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应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获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活动。
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信电〔2000〕208号)对其中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BBS)实行专项审批
申办专业类BBS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在报告中应明确写明大类别和小类栏目);
2.填写《申办电子公告服务表》(可下载);
3.有健全的BBS五项管理制度(栏目明确制度、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用户上网登记制度、规则张贴制度、安全保障制度);
4.至少提供二名主管BBS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和小类栏目专职人员名单(包括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5.开办BBS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ICP批文和许可证(均原件)
7.原已获得ICP备案证明的单位,除提交1~5项材料外,另需填写《ICP备案表》一式二份(可下载)和提交原已获取的备案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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