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和不备案有什么区别?

网站备案和不备案有什么区别?,第1张

网站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租赁房屋是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如果不登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以下三种情况定义为违法行为:一、《房屋租赁证》被进行伪造和涂改的,注销证件并受到处罚二、没有按期申报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限期补办手续,并受到处罚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擅自出租房屋并没有备案的,这样的租赁行为无效,并受到处罚。租赁房屋同时有备案的好处:一、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双发发生纠纷时,可以根据备案依法解决,是依法裁决的依据二、房屋租赁的备案可以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和房屋抵押权人的合法礼仪,若有第三人想对其进行利益的侵害,可以依法解决三、有效的房屋租赁备案的管理,能效的遏制房屋的非法交易,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四、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公安机关能有效的消除犯罪隐患五、在国家收税方面,可以有效的避免税费的流失,增加财政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1、 购房合同 不备案不能简单认为无效或者有效。要按照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 生效条件的,原则上按照约定处理,例外情况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如果未约定的,则不能此作为主张 合同无效 的法定抗辩理由。 2、所谓 商品房合同 登记备案,就是开发商与 商品房 买受人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行为。我国实行强制备案件登记制度,相关法律、 法规 也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须将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其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避免出现“炒房”、“ 一房多卖 等现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 购房 者的权益。 3、而在 二手房买卖 过程中形成的《 房屋买卖合同 》,则没有不备案即无效的约定。只要出售房有权处分房屋,合同内容不违反 民法典 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一般都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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