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新修改的《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国务院在 国发【2002】24号 文件 中取消了行政审批 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和撤销项目,同时,也取消了经济民警服装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等一系列关于经警的条例规定,各地在取消经济民警编制后,保留了人员队伍,大部分经济民警队改为护卫队,少部分经济民警队伍同企业公安保卫机构转为地方公安民警队伍。
这样,就标志着“经济民警”这个称呼,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光荣退出历史舞台。
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经警 这个曾经的公安正式警种的由来与消亡。众所周知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各地方还都有许许多多中、大型国有企业(工厂、矿山、林场、港口、油田等这种大型的企业区),在这些人口数量巨大的企业,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治安问题,(这里聊几句题外话,我国治安形势在50-70年代末期相对稳定,80年代初期开始因为gaige开放的原因,大量的外来文化和负面思想的流入,加之私人行动的放开,使得我国治安形势急剧恶化,新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治安净化行动“83年严打”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现在网上所谓的什么ZG十大悍匪所处的时间点也都是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查看,当然我并不是否定gaige开放的伟大成果,只是说有利就有弊,这就是弊的一面)在这样的治安形势下,国家最高层几个有关部门提出建立经济民警的意见,由所在企业出人出钱出地点,企业规模大的设公安处(如:XX矿务公安处)企业规模小的设公安科(如:XX厂公安科),建立起一支专门管理企业范围内及企业周边治安问题的企业所属警察力量统称企业公安,这只警队由企业和属地公安机关共同管理使用,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待遇、日常工作任务归属企业,业务指导等关系归当地公安机关。在企业所属范围可以行使和公安警察一样的权利,同时配备一切警用装备(包括枪支)。 对,这种类型的警察队伍就是上世纪80、90年代中国百姓所熟知的“经警队”,顾名思义:“维护特定经济区域的警察队伍”。直到1995年中央提出“政企分离”原则,加之95年《人民警察法》的实施,企业公安这一特殊警种就变得与中央原则和法律有违,所以公安部在2002年正式撤销经济民警这一警种建制,在此之前中央也下达过关于企业公安改革的方案,因为我国地方国企的大规模改制下岗大潮发生在90年代中后期,很多大型国企经营不善都即将面临倒闭,根据方案精神对于:1: 企业周边居民职工生活聚集区已达到城镇规模的;2: 企业地理位置偏远,周边人口数量巨大的;3: 一些国有重点工程、特殊单位;对于上述原有企业公安经警机构予以划归地方公安机关序列,转变为公安警察,机构更名为XX公安局(分局)或XX派出所在原址继续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对于企业规模不大或企业周边居住人口数量不多,未能形成一定规模的;还有企业距离城市较近的,以上情形的企业公安经警机构予以撤销,人员予以遣散或由企业自行消化。然后在2005年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各地优先把政府直属下属的部门(公安、卫生、财政、税务、国土等)纳入了公务员体制,曾经那些符合改革条件由经警机构转变过来的公安机关才被开始根据各地财政、人事编制指标等情况逐步被各地政府纳入了公务员体制,对于他们无疑是幸运的,因为现在回看他们当年所在的企业肯定早已倒闭,他们从最初的工厂工人变成了经警,又从经警变成了公安民警,最后还拥有了铁饭碗的公务员身份,成功躲过了国企改制下岗大潮。 经警这个曾经为保卫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流血又流汗的警种至此消亡在了历史长河中。
现在个别地方所谓的经警,其实是金融机构某些特定岗位的保安员(押运、金库守卫等),现在还有些人把公安机关里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支队)的民警叫做经警,这个其实不准确,应该称为“经侦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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