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第1张

第一种观点认为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即可。第三种观点认为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三十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3、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备案以网签为前提,只有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是正式生效。(其实很多售楼部都会把网签和备案的事一起处理,所以才会很多人觉得网签了就做完了)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1、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现在有一部分开发商会在未取得预售证或其他证明时,就与购房者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这样的情况是没办法进行网签的。另外,如果购房者自身的购房资格没有被核验通过,也不能进行网签。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备案以网签为前提,只有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是正式生效。(其实很多售楼部都会把网签和备案的事一起处理,所以才会很多人觉得网签了就做完了)2、法律效力网签在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者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甚至购房者在要求得不到解决时可以协商撤销网签,不进行网签。但是即使网签成功,也不能说具备了法律效力,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所以说,经过备案,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3、流程网签流程:选定网签时间——准备网签资料——确认网签条款——完成网签。备案流程:合同备案——审核——取得备案号——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完成备案。需要说明的是,备案是在网签完成之后进行的,最终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很多备案号就是合同编号,具体要咨询售楼部工作人员),在网上输入备案号可以查询房屋的相关信息。网签和备案都是为了保障房屋不会被进行一房多卖。从而保护购房者的相关利益。其次网签只是将房屋合同在网上进行相关的登记,可以进行相关的查询,而备案是直接到房产部门进行合同备案。该房屋就不能再次签署第二买合同了。

一、 私募基金 备案 1、私募基金是需要备案的。 2、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 公司章程 或者 合伙协议 )等基本信息。 二、 不备案后果 1、证券投资禁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 面临 行政处罚 的法律风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登记、私募基金未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操作不规范甚至可能遭受刑事处罚(如 非法集资罪 )。 3、 不能开立证券账户,影响投资新三板企业及 上市公司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先后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开立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必须提供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私募基金不备案刑事责任 是有可能面对的,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私募基金需要备案,如果不遵守而不去备案者,既可能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也可能因为操作问题触犯法律遭受刑事处罚,得不偿失,法律对任何人都不会特殊对待,因此私募基金公司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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