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时代网络传媒合理合法,证件齐全,它是瑞典传媒集团旗下的一个项目,大家可以调查一下,瑞典 传媒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绝对是很好的,所以,也不存在非法;
2.成为中国瑞典E时代网络传媒代理全是自己自愿,运作自由,毫无人身约束,根本不存在欺骗行为。
3.可能有的朋友会问,这样的销售模式有点象传销?其实,稍微对直销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直销在 国外一直叫传销,并且国外根本没有直销这个名词,在中国早期也是叫传销,而后来为什么出现一个直 销呢?因为在中国刚开始出现直销的时候,有很多非法的公司,利用直销的模式来获取暴利,歪曲了直 销理念。98年之后,国家整顿传销,将合法正规运作的传销公司改名叫直销,而将非法的公司叫传销。
4.一个公司的营销制度跟它是否合法,是否是传销是没有关系的,跟他是否违法根本没有联系的.
是否 违法主要是看这个公司的经营项目是否违法,制度只是公司激励自己的员工,营销人员的一种手段,公 司爱怎么给自己员工发奖金,是公司内部财务问题,跟政府扯不上半点关系。举例说明:比如有两个人 ,一个叫A,一个叫B,A朋友是卖面的,B朋友是卖白粉的,他们都在自己家里卖,不到大街上去叫卖 ,但有一天B朋友被抓了,法官判他入狱10年。大家都知道B是违法的该受这样的惩罚。如果按照朋友你 这样的认为,A朋友也应该是入狱10年才合理,因为他和A的销售行为都是一样,
都是在自己家里买商品 ,销售模式都是一样的,只是商品不一样而已。大家觉得是不是谬论。请记住:
一个公司的奖励制度跟 公司本身是否违法没有任何联系!
“译”乐队,1998年成军,成员有陈劲、讴歌、晓帆组成。其后与窦唯合作,创作并录制专辑《幻听》、《雨吁》。后来窦唯、陈劲先后离队,2002年“译”乐队签约华纳唱片,新专辑“译”乐队的专辑终于录制完成了,讴歌和晓帆坐在我身旁,听着刚录制的小样,进入了“译”乐队的世界。讴歌和晓帆
1994年,在香港红勘体育馆,举行的中国摇滚乐势力演唱会上。讴歌担任何勇的吉他手,他那激情四射的台风,在那场演唱会上出尽了风头。我相信所有看过那场演出的乐迷,一定会记住讴歌这个名字。
讴歌最早是“面孔”乐队的吉他手,性格比较外向,对汽车情有独钟。从他那被太阳晒得漆黑的皮肤上,就能看出他酷爱旅游。他们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乐队作品的很多灵感均来自旅途。
晓帆以前是《鲍家街43号》乐队的鼓手,录制了专辑《鲍家街43》,后来又和臧天朔合作,完成了许多大型的演唱会的演出。晓帆性格相对比较外向,但他对电脑的痴迷程度,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说他是一个“电脑狂人”一点都不为过。每天对着电脑,把自己的怪异想法用音乐的形式表达出来。
这两个人分工比较明确,晓帆主要负责音色的把握,节奏结构的控制。讴歌负责吉他部分,贝斯、键盘等乐器,以及旋律的走向。他们的性格互补,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很开心。他们做出的音乐,属于很时尚的那种。我们大家都很想听一些好的音乐,但好听的音乐比较难找,“译”乐队的音乐很适合在酒吧和一些咖啡厅里播放,而且有很多人都觉得不错。“译”乐队一直想寻找一种结合东西方的音乐表达形式,用来完善自己的音乐。所以他们对自己乐队的作品很挑剔,因为他们相信“慢功出细活”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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