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对不合理行政行为撤销后,可以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复议机关对不合理行政行为撤销后,可以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吗?,第1张

可以的。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的范围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

它们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内容依据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主要指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内容。重点是程序审和实体审两个方面。

行政复议审查的依据,是指法律根据和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

特点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申请人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 申请回避权

(4) 撤回复议申请权

(5) 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6)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复议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复议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

你知道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吗?你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一)生产企业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可以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sa密码:无。

系统安装完成后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 配置电子口岸IC卡账号和密码: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Ⅰ中填写IC卡号和密码。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修改: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中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各地执行日期各不相同,根据当地要求填写)。

(1)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根据企业的出口报关单逐笔录入出口明细数据{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按照向导的步骤进行操作,①进入“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②“四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③“四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生产企业在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前必须要进行出口退(免)税预申报。生产企业出口后由于网络原因或者企业未及时提交信息等原因,导致出口报关单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税务计算机系统,如果生产企业不进行出口退税预申报,就不知道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是否齐全。生产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才能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出口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一定要按照单证齐全、信息齐全并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明细计算出来的数据。否则缺少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计算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就会与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一致,造成免抵退税对审不通过。

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进项税额转出额中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相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举例说明:生产企业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且也要进行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该企业应先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果单证信息齐全即进行出口明细录入,生成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其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第25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最后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如此操作,该企业免抵退税对审时出错率会较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2)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流程

①生产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预审后,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后,如有缺少电子信息或者录入出口明细错误的情况,可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②将出口明细数据进行修改,进入“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③进入“六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④进入“八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⑤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⑥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⑦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点击“保存”⑧进入“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打印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2.免抵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②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①《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②《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③《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④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⑤下列原始凭证:

A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B出口发票

C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a《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b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外贸企业

1.生成免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安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初次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输入本次申报所属年月,点击确定进入系统。依次进入系统维护-系统初始化系统维护-数据优化。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等)。还需要进入系统维护需要进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9.01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配置正确的电子口岸信息-IC卡号-IC卡密码。

根据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和进货明细数据,生成电子申报数据,根据退税申报向导操作:

(1)外贸企业免退税电子申报的流程

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出口退税预申报的操作步骤是:(1)->(6),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的操作步骤是(1)->(12)。

(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12) 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外贸企业已经生成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如果需要撤销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八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将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或者“将当前筛选的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就可以撤销申报标志。

(2)外贸企业免退税正式申报需提报的资料:

①《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③《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④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⑤下列原始凭证:

A出口货物报关单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C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D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处理及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处理及账务处理是不同的,分述如下:

(一)生产企业一般贸易的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 价)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例:某企业有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14年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税额为 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为300万元,且单证信息齐全。此货物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

从以上给出的信息,我们可作如下计算步骤: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5%)=6(万元)

2.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7%-(200×17%-6)=-11(万元)

3.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300×15%=45(万元)

4.因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出现的留抵税额是11万元,小于免抵退税额45万元,国家默认这11万元留抵税额是由于生产外销产品所购进原材料已支付的进项税还没有抵完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可以申请退税11万元。

5.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45-11=34(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2.应退税额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

3.免抵税额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产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4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增值税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 :

核销流程简单概括为3点 :

1 在海关注册的中国电子口岸里申领核销单

2 到外管局申领正本核销单(就是备案)

3 在货物出口之后,等海关把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下来,加上退税核销联发票和收汇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前提是电子口岸上有核销信息(就是要处于交单状态)]

外汇(核销 → 退税)步骤可具体分为以下八点:

一 申请

1.1 在电子口岸上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核销单申领→ 填写份数 → 申请 → 返回主页

二 领单

2.1 第一次只能申领一份 需带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和IC卡

2.2核销单:一张三联 从左到右分为 存根联 — 出口收汇核销单联 — 出口退税专用联(没有核销不能撕开)[核销单上需要加盖3个章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3 核销单上需盖3个章 (1)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 (核销单领来是就已盖上)

(2)核销单领来后 在出口单位、单位代码的位置上盖上有公司企业代码的

形章

(3)在每两联中间的出口单位盖章的位置上盖上公司公章

2.4 核销单自领来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5 在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要将没有用掉的核销单退回外管理局注销(在电子口岸上进行数据报送的操作)

附 1 盖好章后的核销单模版

三 备案

3.1 备案分两步 (1) 在电子口岸上备案

(2) 在自己公司的外汇核销单登记表上备案

3.2电子口岸上备案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如下2种 :

(1)逐笔报审:出口收汇 → 口岸备案 → 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 → 核销单号点击进去 → 找到核销单 → 核对

(2)批量核销:出口收汇 → 批量备案 → 输起始号 → 份数 → 系统自动跳出终止号 → 确认(比较简单、方便)

3.3备案好后 特别注意 哪票核销单备案在哪个海关(如宁波海关、青岛海关) 用铅笔在核销单左边备注栏注一下是哪个海关(关区)代码

附 2 自己公司的外汇核销单登记表 ( 备注上是哪个海关)

四 寄单、报关

4.1 邮寄(核销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传真(发票 、装箱单)

4.2 截关后一天(寄单后2、3天)向货代催要报关预录单

4.3 收到预录单传真件后,审核报关内容是否正确(预录单和报关单上记载的内容应该完全一致)

4.4 在出运后10天左右要开始在电子口岸上查询此份核销单是否有信息

五 退单

5.1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 1 海关作业联 2 海关留存联 3 企业留存联 4 海关核销联(用于办理加工贸易核销)[1至4联为海关留存] 5 证明联(出口收汇用)6 证明联 (出口退税用)

5.2 报关后20天左右,海关会退下报关单 、场站收据、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 黄色联用于出口退税 白色联用于外汇核销 另一份为企业备份)

六 审单、交单

6.1交单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出口收汇 → 企业交单 → 核销单号 → 数据报送 → 选核销单号 → 发送成功之后 → 交单

6.2 两三个工作日后,收到外汇管理局信息(或打电话过去问核销单好了没有 一般直接在网上查询即可)

6.3向国税报送数据电子口岸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 出口退税 → 数据报送 → 选择报送 → 确认核销单号、报关单号 → 点击报关

七 申报、核销

7.1 时间根据具体退下来时间而定

7.2 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上的具体操作步骤 :点击核销业务处理—关联 → 正在处理业务 → 选批次申报 → 点击新建 → 选择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 → 按“贴加” → 输入核销单

7.3 核销信息登记表打印2张(盖上公章)连同核销单一起到外管局核销

八 退税

8.1 退税所需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第三联 要加注用于办理退税的金额 并盖有退税专用章

(2)黄色的报关单 盖有海关验讫章及贴有防伪标贴

(3)商业发票

8.2 增值税发票认证 [增值税发票一式四联 第一联 存根联 (销售单位留存备查) 第二联 发票联 (购 货单位记帐)第三联 抵扣联 (购货单位抵扣税款) 4 第四联 记帐联 (销售单位记帐)

8.3 出口企业向税物机关申请退税,须提供“两单两票”(就是盖有“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银行的出口结汇水单以及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购进发票)

8.4 出口企业还必须每半年提供一次当地外管部门出具的“已核销“证明。

8.5 具体的步骤 增值税发票的认定 → 国税认证 → 清单 (过程较复杂 最好让委托税务代理所办理)

8.6 退税是一批一批进行的 要经过很多道程序 时间为3个月到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要看具体情况

8.7 要把提单、报关单等退税资料留存好,以备海关来查 (做一份公司内部的留存报表)

8.8 公司具体退税时间及各种资料的准备需要与出纳、财务沟通好 到财务局退税时需财务提供的软盘先去预审,之后,才可以去正式审报(退税局在西站对面 花坛巷66号)

九、其它

1. 所有货代退下来的单据〈报关单、场站收据、核销单、提单等〉须全部复印好。

十、会计备案须提供资料〈全部原件〉。

1. 报关单、核销单。

2. 场站收据〈货代提供〉

3. 购销合同〈一定要和开票工厂的公章一致〉。

4. 提单〈货代寄来复印留底〉。

5. 单证目录单与报表〈会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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