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就近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
举例:
上海市
办理地点接收部门名称: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受理大厅17、18、19、20号窗口
2、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接收地址:保税区基隆路9号受理大厅
3、浦东新区(不含保税区)企业接收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23110461、(021)23110462、(021)23110463、(021)68542222(市民中心)、(021)58697809(保税区)
深圳市商务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7262,咨询电话:0755-8359073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45
山东省商务厅
办理地点: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咨询电话:0531-8901338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1、准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者为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申请者的经营范围中有可以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的表述。
2、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由A4纸打印和复印。
2、申请表用钢笔(水笔)签字。
3、申请资料内容完整、清晰,无涂改。
4、申请资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和电子)
2、财产公证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方式
(1)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址:http://iecms.mofcom.gov.cn/(请使用IE浏览器访问,并设置兼容性视图,以兼容方式打开网站)。
(2)点击“备案登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请选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浦东新区企业(不含保税区片区)请选择“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其他地区企业请选择“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3)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时请申请单位牢记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建议企业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打印备案登记申请表”(登记表有正反两页),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分支机构为负责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5)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正副本均可)、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页须合并为一个文件)。如申请单位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还需上传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申请材料扫描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申请信息。如企业无法上传扫描件可携带书面材料递交窗口办理。
(6)申请状态显示为“上报”则说明企业网上申请成功,请准备申请资料送受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受理大厅17、18、19、20号窗口
2、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接收地址:保税区基隆路9号受理大厅
3、浦东新区(不含保税区)企业接收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1)23110461、(021)23110462、(021)23110463、(021)68542222(市民中心)、(021)58697809(保税区)
咨询途径
http://sww.sh.gov.cn/wszx/index.ht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23111111(总机)转委机关纪委
投诉渠道
http://sww.sh.gov.cn/tsxx/index.htm
每一座城市中所对应的政策都不相同,但是不管在哪一座城市中,买房子备案是必须要有的,因为,这个可以直接防止一房多卖的问题发生,对于业主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不过,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深圳市房产备案查询系统怎么用的方法是什么。
每一座城市中所对应的政策都不相同,但是不管在哪一座城市中,买房子备案是必须要有的,因为,这个可以直接防止一房多卖的问题发生,对于业主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不过,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深圳市房产备案查询系统怎么用的方法是什么,然后再去备案,此外,深圳市房产备案的好处是什么。
深圳市房产备案查询系统怎么用?
1、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一般情况下,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需要准备一些资料进行备案,但是购买房屋后房屋备案时间多长呢?在购买房屋的流程中,相关的人员一般会先签订商品房的预售合同;签订好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之后,随后还会正式签订的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在签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之后,还要把这些合同带到当地的房产局进行购房合同备案的。
2、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如果相关的人员是在网上签订合同的,那么还需要根据网上的签订合同系统签订才可以有效,并在签订这些合同20日以内到网上的签订的房产局进行备案。
如果说相关的商品房开发商帮忙到当地房产局备案的话,相关的开发商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前往当地的产权监理处申请购房合同备案。一般情况下,购买房屋备案时间是不长的,20天之内就可以完成房屋备案工作了。
3、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购房的备案号查询也是非常关键的,一般来说,由于商品房的购房备案查询网站不是统一的,因此,相关的人员还要到地方的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进行查询。
进入了当地的房产管理局的官网以后,就可以找到购房的备案号查询按钮。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只有当我们进入到查询购房备案号登陆界面,首先相关的人员要知道合同号,也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在登录的界面上面,相关的人员还要填姓名还有你签订合同时的姓名、身份号相符的内容,登录密码一般就是你的身份证号的后6位。
4、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还有哪些内容呢?相关的开发商将业主的信息在网上签订的合同进行购房备案的话,还可以将网上所签订的合同打印出来,买卖双方还要在合同上签字。合同经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返回一个9位数的备案号,这样就说明业主购房已经备案成功了。
个人房产备案查询系统如何使用还有哪些呢?房屋的备案关系到房屋的所属权,还会关系到买家自身的利益,大家在办理购房备案手续时,自己亲自取办理。
深圳市房产备案好处?
1、能了解房屋手续是否合法
在备案之前,登记部门会审核开发商所提交的资料,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只有证件齐全,预售合同才能进行备案登记。
2、防止“一房多卖”
合同可以防止“一房多卖”的事件发生,若开发商再将该房屋出售或转让给他人,那后面的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3、防止房屋“多重抵押”
若出售的房屋已办理了抵押,并且不能出示抵押关系证明的话,则不能在房产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4、方便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若预售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就不能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了。
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看了一下深圳市房产备案查询系统怎么用的步骤,大家在备案查询的时候,可以根据上文给出的这些内容,具体的了解一下,就可以知道该怎么去查询了,这样的话,也为大家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同样的,告诉了你们深圳市房产备案的好处是什么,大家要根据好处去选择。
备案登记表格可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领取填写。
一、深圳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格可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找到相关表格申请,也可以在网站下载(网页链接)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如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办理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1、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
2、正确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正确填写变更申请表,在“申请变更内容”栏目中填写相应变更项目,无变更内容的栏目,须填“无变更”。提交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手写材料不予以受理,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参考资料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引用时间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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