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代理商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并与委托方有长期稳定的关系。销售代理商不等同于厂家的直营销售机构,也不是厂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有独立的利益,独立核算。代理商与委托方的关系是长期稳定的,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长达数十年。
2、销售代理商只拥有销售代理权,而不拥有对代理商品的所有权。
3、销售代理商按委托方的意志,在代理权限内行事。委托方的意志一般体现在其赋予代理商的代理权限上。代理权限中规定了代理产品的种类、数量,代理区域的大小,是否有独家销售代理权,产品售价的高低及浮动幅度等;委托方的意志同时体现在代理合同中规定的代理商的义务上
代理商只有在代理权限内按委托方的意志行事,完成其负有的义务,代理行为才是有效代理,否则是无效代理。
4、销售代理商行为的法律效果应由委托方承担。由于代理商行为体现的是委托方的意志,销售代理产生的权益与义务都通过代理合同转移给委托方。
代理商不能占有代理行为产生的权益,从而不能占有销售后的贷款;同时也不承担代理行为产生的义务,从而客户若不能及时收到货品或发生货损与产品质量问题,客户只能要求委托方厂商赔偿损失。
5、销售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而不是购销差价。这是由销售代理商本身不占有商品所有权的特点决定的。代理商只是一种中间商,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销售机会,因而只能等商品售出,贷款汇回委托方后,才能从委托方厂商那儿取得佣金收入,且佣金收入随代理额的浮动而浮动。
扩展资料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区域代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代理商
对所代理的品牌要有绝对的信心,资金要充足。你选择好代理的品牌后,务必深入认真地理解总部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场定位;严格按照“统一”的原则,对辖区市场进行贯彻和传播,不惜代价地保证辖区市场与总部的要求保持一致,这样你才能将品牌的有利资源一网打尽,使品牌成为你的摇钱树。
你必须要建立个一个忠诚地,而且强有力的团队,能够很好完成指令。
提高单店销售方法:一是AD人员对货品有比较好的熟悉度。二是做好硬件设施店铺形象。三是选择人气旺的商场或店铺所在地。四是做好总代理的货品调配。五是了解品牌文化,常与企业保持沟通。
(转)除此之外,你还应掌握几样基本素质。
一、科学合理地规划、开拓市场:
有的代理商片面追求加盟店的数量,盲目扩张,一味追求业绩的水平增长(即全省总业绩的增长),而不考虑单店业绩的垂直增长;招商加盟不做任何调查研究,来者不拒。结果开设的销售终端杂乱无章,良莠不齐。几年下来,力气花了不少,开三家倒两家甚至不断缩水,然后就开始怨天尤人。这就叫急功近利,杀鸡取卵,不留后路。这种人缺乏把握市场的全局眼光、长远眼光,没有系统的营销策略。
代理商选定加盟的品牌后,首先要深入认真地理解总部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场定位;然后再根据所掌握的确切信息,对辖区的市场进行战略规划。正如战场的将军规划要攻占的领地一样,要制定全局、长远发展的建设策略,切实执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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