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在国内实际经营的,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具备国内法人资格,而且香港公司也无法给国内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其次,以香港公司授权国内经销商销售是可以的,但包装字样要写清楚的,不然很容易被定为恶意误导消费的。注册了香港,是不可以直接到国内来经营的,必须再另行注册一下。
香港离岸公司如果要在大陆内地经营,有三种方式:
1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即以所注册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如此一来,便可以合法宣称是合资产品。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国驻当地使馆或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香港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 ,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然后是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
2品牌授权的形式:这是最为节约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宜,毕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很简单,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权使用等等
3成立香港公司国内办事处:代表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各个地区对办事处的要求均不一样,有的需要成立2年以上的香港公司,有的需要有香港当地居民任公司董事才行。
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大陆经营的。
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资格,香港公司注册地是在香港,是受到香港公司条例约束,而不受大陆公司条例管制,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属于按照大陆的法律角度来说是属于非法经营。
在注册香港公司后,如果要在大陆经营,只能通过外商投资进入,以香港公司名义外商投资到国内经营,需要通过工商局,经贸局备案通过,这样肯定受到国内法律的管制。在香港注册公司到大陆经营,需要办理具体手续才能经营。
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1、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回国投资,需要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注册资金的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离岸账户亦可)打入进行验资,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最后是办理税务登记。
当然某些行业是需要政府部门特别审批申请的,那就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工作了。
2、成立代表处:成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能用于经营,也就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
所谓的大陆经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可以了,这是最为省事也最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
3、另一种方式就是大陆已有一家企业,用香港公司给大陆的企业进行授权,由这家公司全权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
因为在内地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对名称没有限制,可以以协会、中心、研究会等结尾都没问题。
扩展资料
一、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监管的目的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是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是国家依法行使其经济管理职能的体现。中国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的监管目的主要有:
1、保护中国整体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2、保护中国经济利益,防止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从事违法、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通过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的监管,可以达到事先预防和事后救济之目的。
3、保护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遵守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其合法权益当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二、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监管的主要内容
根据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国家对其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间接控制手段,即通过国家对其的审批和各种经济杠杆,引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总目标发展,同时通过工商、业务管理,督促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经济活动中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章程。
1、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主要是指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情况,定期编制和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该《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
2、工商行政管理
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营期限届满后,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发生转变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销时,应及时公告,并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同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外国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境外经营
香港公司注册后如果要在内地挂牌经营必须需要进行再登记。可以设立大陆代表处或是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首先,香港公司注册地是在香港,是受到香港公司条例约束,而不受大陆公司条例管制。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属于按照大陆的法律角度来说是属于非法经营.
解决办法:成立香港公司驻大陆办事处。
其次,如果成立大陆办事处,那么运营成本会提高很多。
因为成立大陆办事处工商局必须要银行资信证明以及律师公证资料以及阁下在大陆办公室租赁合同,
这三项费用就差不多上万。再次,香港公司既然注册地在香港,那么在没有成立驻大陆办事处的情况之下
在大陆租用写字楼办公而被工商部门查到,是属于非法经营的,工商局有权查封。
如果想在国内经营
一: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在内地设一个代表处,代表处不可以经营,是用来联系客户用的,代表处的帐户不可对外
二:以香港公司名义回内地投资,申请外资公司
那么香港公司在国内成立办事处有什么步骤呢?
1、首先把您的香港公司文件给香港的律师做份公证,此公证价格不菲,比现在直接注册一香港公司的费用高。
2、需要您的开户行出具一份银行资料证明,若银行您的帐户没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没有一定的资金流量,
大多数银行最多可开存款证明
3、必需租有一正规写字楼,而且有些城市作代表处,该海外公司的注册人必需有外籍人士的参与。
4、所谓的办事处或代表处最终也只是一个业务联络点,收款或签合同还是需要用你最初的香港公司来操作。
5、国内工商管理局办理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后每月也会有费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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