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邮政编码100741
举报电子邮箱地址:gabzbjq@sina.com。
一、 关于“已备案网站”和 “未备案网站”的说明。
本平台的网站数据分为已备案网站和未备案网站两类。当一个网站通过本平台完成备案审核、取得备案编号后,该网站就会由未备案网站变为已备案网站。之前已在属地公安机关办理过备案的网站,需要开办人登录平台补充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编号,所以纳入“未备案网站”进行管理。
二、 无一级域名的网站的备案说明。
对于无一级域名的网站(如二级域名的网站、或无域名仅提供IP访问的网站),在“网站信息”栏中“域名”项“是否有独立一级域名”处选择“否”,填写网站*页URL或IP地址,完成备案,并网站*页底部显著位置张贴备案图标。
三、 多个域名对应同一个网站的备案说明。
对于多个域名对应同一个网站的情况,需将常用的域名作为网站域名,其它域名添加到域名列表中,提交备案申请,更终获得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需张贴在该网站*页底部显著位置。
四、 关于“交互式服务”的说明。
交互式服务,是指为用户提供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服等信息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社区、贴吧、文字、或者音视频聊天室、微博客、博客、即时通信、分享存储、第三方支付、移动应用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
五、 填写网站域名时,提示“您已经申请过此域名的备案,请到*页的审核中网站或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的说明。
为防止重复提交,在网站开办者提交网站信息时,平台会对提交的域名进行校验。当平台中已有此域名对应的网站备案申请记录时,会提示以上内容。这时,开办者需要在平台主页“网站状态”栏中找到该域名对应的网站记录,补充、确认相应的备案资料。
六、 关于下载备案图标及编号的说明。
备案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主页在“已备案网站”菜单中,点击公安机关备案号详情,可以查看、下载备案图标代码,复制代码到网站*页代码中即可。
七、 不同网站开办主体需要注册不同的备案账号。
平台的一个注册账号只能对应一个网站开办主体,如果申请网站备案的主体不同,则需要注册多个账号进行备案申请。
公安局备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备案单位到网监支队监察大队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备案表》所列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
填写完毕的《备案表》以及省通信管理局颁布的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并交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备案。
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审核通过后会通知当事人备案通过。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