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银行结算的形式进行划分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2、按银行结算的地区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异地结算和国际结算。
其中银行结算指银行通过对银行账户的资金进行转移从而实现收付业务的行为,即银行通过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划出款项并转入收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以此完成双方经济业务之间债权债务清算或资金调拨的目的。
银行结算工作是社会商品交换业务以及社会经济活动中资金清算工作的重要媒介。
拓展资料: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行定期利率
计算公式
每期还款=每期本金+每期利息
每期本金=贷款总额/规定年数
每期利息=(贷款总额-上年已还)*年利率
每月还款=贷款总额/规定年数+(贷款总额-上年已还)*月利率
存款利息计算
与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对应月对应日进行计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计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0日, 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3日,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计算利息天数为25日,利息=本金*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时,与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据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随央行利率调整而及时调整
存款种类
存款可按多种方式分类,如按产生方式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以中国为例),则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个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入银行的货币。
1、支付宝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捷”的支付解决方案。自2004年成立以来,支付宝一直将“信任”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核心。它拥有两个独立品牌,“支付宝”和“支付宝钱包”。
2、网上银行
移动网上银行是通过移动WAP访问网上银行,用户可以更方便地管理各种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作为一种结合电子货币和移动通信的新型服务,不仅使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各种金融业务。
3、信用卡
信用卡,也称为借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支付方式,是一种简单的信用服务。信用卡通常是85.6毫米长,53.98毫米宽,1毫米厚,消费信用在一个特殊的载体塑料卡。
4、安付通
安付通是易趣提供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它是易趣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的一种促进安全在线交易的支付方式。
5、块钱
作为一个领先的信息化金融服务机构在中国,块钱致力于使用信息技术和颠覆性的创新思维来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使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企业可以享受平等的机会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方式有: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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