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什么意思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什么意思,第1张

法律分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指批准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录、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不交叉不重叠。生态保护红线部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管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按本办法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是指对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进行监控、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空间用途及开发利用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在国土空间准入许可、用途转用许可和开发利用监管等环节对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域、无居民海岛等所有国土空间用途或功能进行监管。

管控区不可以出去。

符合下列情形的,允许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一)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区域自然或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对象灭失或转移,或区域生态功能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因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等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域按规定程序调整,需要同步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

(五)因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确需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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