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服务器 放在自己的机房 这样就相当于自己是接入商。需要联系下当地的管局 根据要求提交备案。
企业网备案所需资料:
1. 1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 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3. 1张负责人的半身彩色照片(.jpg格式);
4. 主办单位所在地的详细联系方式。
如果是个人备案,则需提供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一)前期准备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上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5、异议处置。
6、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受理备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处备案工作咨询电话:82519345、82519346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户首先选择“备案业务”,单位用户选择“单位网站备案”,个人用户选择“个人网站备案”;
第二步:注册用户信息,请用户记录并保留注册信息,用于后续网站备案及以后查询修改备案信息;
第三步:用户成功注册后,输入“域名”及“密码”进入网站备案系统填表流程;
第四步:用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步骤顺序填写备案表单,并按要求上传附件,用户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用户将不能修改备案信息;
第五步:用户网上提交备案信息后,我单位将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用户可凭“域名”及“密码”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则按要求进行修改(注: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打印盖章”查看审批状态);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继续完成后续备案工作,点击“打印盖章”,下载《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并打印加盖公司印章;
第七步:将盖好印章的《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扫描后上传扫描件,我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用户上传的扫描件,如审核不通过,则按要求进行修改;
第八步:用户上传扫描件后,并通过最终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反馈用户网站备案编号,用户需将网站备案编号置于网站首页下方;
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注意:1、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打印盖章”查看审批状态
2、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完成备案”查看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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