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的网站数据分为已备案网站和未备案网站两类。当一个网站通过本平台完成备案审核、取得备案编号后,该网站就会由未备案网站变为已备案网站。之前已在属地公安机关办理过备案的网站,需要开办人登录平台补充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编号,所以纳入“未备案网站”进行管理。
二、 无一级域名的网站的备案说明。
对于无一级域名的网站(如二级域名的网站、或无域名仅提供IP访问的网站),在“网站信息”栏中“域名”项“是否有独立一级域名”处选择“否”,填写网站*页URL或IP地址,完成备案,并网站*页底部显著位置张贴备案图标。
三、 多个域名对应同一个网站的备案说明。
对于多个域名对应同一个网站的情况,需将常用的域名作为网站域名,其它域名添加到域名列表中,提交备案申请,更终获得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需张贴在该网站*页底部显著位置。
四、 关于“交互式服务”的说明。
交互式服务,是指为用户提供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服等信息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社区、贴吧、文字、或者音视频聊天室、微博客、博客、即时通信、分享存储、第三方支付、移动应用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
五、 填写网站域名时,提示“您已经申请过此域名的备案,请到*页的审核中网站或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的说明。
为防止重复提交,在网站开办者提交网站信息时,平台会对提交的域名进行校验。当平台中已有此域名对应的网站备案申请记录时,会提示以上内容。这时,开办者需要在平台主页“网站状态”栏中找到该域名对应的网站记录,补充、确认相应的备案资料。
六、 关于下载备案图标及编号的说明。
备案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主页在“已备案网站”菜单中,点击公安机关备案号详情,可以查看、下载备案图标代码,复制代码到网站*页代码中即可。
七、 不同网站开办主体需要注册不同的备案账号。
平台的一个注册账号只能对应一个网站开办主体,如果申请网站备案的主体不同,则需要注册多个账号进行备案申请。
根据《公安部第33号令》、《国务院147号》文件,凡在互联网上开办的网站,网站的服务对象为中国网民,都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全国公安机关备案的网址为:www.beian.gov.cn。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开办主体信息、网站基本信息,所有信息都为网上提交,根据网站的服务类型不同,备案的审批流程也不同:
交互式网站:网上提交材料->公安机关网上审核->当面审核/实地检查->发放备案号;
非交互式网站:网上提交材料->公安机关网上审核->发放备案号;
审核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之内。
由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推荐即可。
以云南省为例,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网站主办单位中从事网络服务器管理、网络用户管理、网络文件和目录管理、IP地址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关键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增值业务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均需参加培训。
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至少应有2名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从业资格,初、中级任选。培训考试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著的国家《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职业培训丛书,邀请省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领导授课。国家四级(中级)170元/人、国家五级(初级)150元/人。
扩展资料:
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实操考试;参加培训学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国家资格证书,作为从事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从业资格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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