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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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著作权中的出租权内容有:著作出租权是著作权人享有他人有偿使用作品及其作品复制件的权利,著作出租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而存在,有其独立的主体、客体及内容,属于著作财产权的范畴。【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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