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方法
1. 登录备案账号,点击“开始备案”,填写营业执照和域名信息,注意证书类型的选择。填写完成后,单击“立即判断”,自动判断该域名是否可以存档。
2. 第一次备案时,请按要求填写公司信息。证书数据要求与营业执照数据要求相同,填写时需注意。接下来,填写公司信息。之前申请时不能使用法人电话号码,否则将被拒绝。
3.填写网站信息。网站信息中的网站名称应与网站本身的网站名称一致。填写网站访问方式的服务器信息。涉及预批准的,还应当提供预批准证明。
4. 填写网站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公司法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员。他们都不能有以前的记录。
5. 单击Next提交相关信息。
6. 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将发送给法人及负责人。7. 新的声明过程与此类似。在原有备案的基础上,点击“添加网站”,填写网站及负责人,并提交相应文件。
网站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注意如下:
1.通信地址要详细,明确能够找到该网站主办者。
(若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该地址已为最详,能通过该地址到网站主办者”)
2.证件地址要详细,按照网站主办者证件上的注册地址填写。
(若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该地址按照证件上注册地址填写,已为最详”)
3.网络购物、WAP、即时通信、网络广告、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电子邮箱、有偿信息、短信彩信服务为经营性质,需在当地管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后报备以上网站。非经营性主办者请勿随意报备。
(增值业务许可证,即ICP证,最低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只有满足此要求才有可能达到基本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的利益。)
4.综合门户为企业性质,请网站主办者以企业名义报备。个人只能报备个人性质网站。
5.博客、BBS等电子公告,管局没有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文件,暂不受理,请勿随意选择以上服务内容。
6.网站名称:不能为域名、英文、姓名、数字、三个字以下。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不能开办“国字号”、“行政区域规划地理名称”和“省会”命名的网站,如“中国XX网”、“四川XX网”或“成都XX网”。
网站主办者为企业的,不能开办“国字号”命名的网站,如“中国XX网”。且报备的公司名称不能超范围,如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为“
成都XX网”请勿报备“四川XX网”。
7.网站名称或内容若涉及新闻、文化、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影视节目等,请提供省级以上部门出示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前置审批文件,管局未看到前置审批批准文件前将不再审核以上类型网站的备案申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