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别委员会(IAHC)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七个国际组织共同发起组建的,这七个组织包括Internet管理机构IANA,Internet相关机构ISOC、IAB、NF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商标组织(INTA)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
IAHC于1996年11月12日成立,共11人组成。IAHC的任务是,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管理Internet的最高域名(TLD)。IAHC于1996年12月19日发布了Internet最高域名分配方案(草案),正式的方案将于1996年1月31日发布实施。
方案(草案)的对最高域名(TLD,Top Level Domain)的分类进行了解释。IAHC认为国际最高域名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国家域名。如:.cn代表中国、.us代表美国、.uk代表英国等。国家代码以ISO3166为规范。国家域名下的二级域名由各国自行协调管理。
第二类是国际域名(iTLDs)。即:.int,在此域名下注册二级域名应当是那些真正具有国际特性的实体,如国际联盟、国际组织。 IAHC特别指出,一个向国外出口产品的公司不能认为是国际实体。
第三类是通用域名(gTLDs)。现在有:.com、.org和.net。IAHC认为任何实体和个人都可以在这些通用域名下注册二级域名。IAHC举例指出,某一国家的实体,即使在国外没有任何活动,也可以在通用域名下注册。
另外,作为历史遗留问题,IAHC认为.edu、.mil和.gov三个域名是特殊域名,由美国专用。 简单地讲,网络域名由国际组织分配到各个国家,各个国家再进行分配。购买域名的利润进入到各国家具有域名注册能力的不同公司,通常情况,这些公司都具有一定有政府背景,除用户直接在这些公司注册域名获益以外,还可以在这些公司之下的域名代理公司进行注册。
域名的来源是由域名管理机构(例如CNNIC和ICANN)分配,提供注册端口给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如新网、万网、中资源、纳网科技),
终端客户可以直接通过顶级注册机构进行域名注册,或者通过他们的下级代理来提交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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