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需要带什么

汽车报废需要带什么,第1张

1.报废汽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向报废汽车所有人发放《机动车报废证明》,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车辆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所有人应填写《汽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所有人印章;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工作年限的车辆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工作年限的汽车,经检验车辆符合报废标准后,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会托管《汽车报废通知书》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交付车辆;4.回收企业会在检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拆解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要碎,车架(底盘)要切,相机要拍,《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发,残值交;5.车主《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表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检查核实签字后,收回车牌,按限额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4、《机动车行驶证》。

5、二块车辆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驾照网——汽车报废

汽车没到报废期可以申请提前报废,以上海市为例,办理报废登记所需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主要包括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车主提交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机动车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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