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需要重新申请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流程是:
一、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三、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规定进行检查,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
四、初审公告;
五、注册公告;
六、领取商标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