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域名是指“.商标”, 又被称为网络商标,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唯一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商标域名即“.商标”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
互联网需要一个标示品牌商标的标识,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获得应有的保护与应该,彰显品牌商标的价值与权益,引导消费者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品牌商标辨认商品与服务,阻止网上品牌商标遇侵权,仿冒诈骗等不正当竞争者推销低劣或不同的商品与服务。
扩展资料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标
商标域名是指“商标”, 又被称为网络商标,是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英文全称,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下称ICANN)唯一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企业应当及时地将自己注册商标申请成企业网站的域名,防止被别人抢先注册,引起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将“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情形规定为“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域名”侵权问题。
商标域名是指“.商标”, 又被称为网络商标,是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英文全称,Internet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下称ICANN)唯一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2014年5月22日,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发布消息称“.商标”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DNS)。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域名体系,面向全球开放注册与使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