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错误,一是“租借香港”,第二个是“拼死”,至于为什么说这两个地方是错误的,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第一处错误,正确应该说是“租借新界”,香港其实是由港岛、九龙和新界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的,但是在当时港岛和九龙早就已经属于英国了。而在1898年的时候,英国和清政府签订了协议,要把新界租借给英国99年,从那个时候开始香港才全部落入英国的手里。
而第二处错误就是当时清政府也没有拼死。其实清朝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屈辱的一个朝代了。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清朝就不断地出现割地赔款的情况。在明朝的时候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荷兰、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等国,但是到了清朝的手里却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所以“拼死”真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就是这个标题所出现的两处错误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当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吧。
1898年,列强入侵清政府属于一个新的阶段,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以后,列强就一直攻打清政府,只要打赢了就让清政府进行割地赔款。不过后来列强也发现了这种行为只会引起民众更为激烈得反抗,最有代表的就是太平天国运动了。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以后,列强就用相同的手段攻打太平天国,但是太平天国根本不妥协,后来列强没有办法,只能从攻打策略转为拉拢策略,然后开始支持太平天国和清政府之间的战争。
而对于精英们来说,这种割地赔款的行为简直就是耻辱。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列强也发生了改变,不再用“割地赔款”的说法,而是说“租借”。
名字改了,中国人的面子上也过得去了,所以大家都不再那么强烈反对清政府和列强的苟合了,虽然说面子上好看了一点,但是其实都是一样的。因为按照当时的国力,被列强租借过去的地界是根本无法要回来的。
最开始租借中国地界的国家还不是英国,而是德国,当时德国的发展也很强,为了讨要一块“合法”的地盘,他把目标放在了山东,德国当时逼着清政府签了《胶澳租界条约》,根据条约上的条例,德国租界胶州湾的时间一共是99年。
不过在签订这个条约之前,清政府和德国之间也并不是没有交谈的,德国那时候是想要借一百年的,因为基本上一百年以后德国就能够成为租借一方了,但是当时清政府一直求情,希望可以少一年,而德国当时担心这块领地会被其他国抢过去就答应了。
其他国家看到德国这样都觉得挺不错的,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损失,还能够得到中国的领土,所以也一直来租借地盘,这也是后来英国租借新界99年的原因之一。
在当时中英的实力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清政府压根不敢跟英国作对,别说当时的清政府,当时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敢跟英国作对,因为他们的实力非常强。所以面对英国的要求,清政府是一定不会反驳的,而英国也不在意具体的时间,因为对于英国来说,大不了时间到了再继续签订就好了。
到最后双方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而去签订的中国代表人物则是李鸿章。刚签订的新界,再加上之前的港岛和九龙,当时的香港已经全部沦落到了英国人的手里。不过幸好,香港到最后还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个还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不久,清朝道光皇帝由主战转向主和,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1841年1月琦善与义律在清廷与英国政府不知情下草拟《穿鼻草约》,并於1月20日由义律发出《给女王陛下臣民的通知》中,宣称他和琦善之间「达成了初步协议」[18],其中包含「把香港岛和海港割让给英国」,并於1月26日於香港岛北岸的水坑口登陆。但由於清廷及英国政经界分别认为有辱国体及获利太少,故双方不承认《穿鼻草约》的存在,但英国军方并没有撤出香港岛。直至1842年,清朝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被大英帝国打败,并於翌年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连同邻近的鸭脷洲才正式割让与英国。1860年清廷再败於英法联军,被逼签下《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南部连同邻近的昂船洲一同割让给英国。当时在九龙半岛上的新边界只用矮矮的铁丝网分割,位置就在今天的界限街。1898年,英国通过与清廷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条约,租借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邻近的两百多个离岛,但九龙寨城除外,租期99年。这一系列的租借和割让,形成了今日香港的边界。参考资料:网上资料《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语: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an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又名《第二北京条约》(The Second Convention of Peking),属香港割让的最後一部份,是1898年6月9日大清和英国在北京的租约,租借九龙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2]。中英双方以此专条确定香港边界,将香港境址扩展到后海湾同大鹏湾水面;专条提及租借期限为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终,此为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原因之一。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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