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自己的域名和网站才需要备案。
备案时不需要营业执照,只需要一些信息就可以了,需以下资料:主办单位全称 ,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上级单位名称或投资者名单 ,主办单位所在省,主办单位所在市,主办单位所在县,主办单位通信地址,网站负责人姓名,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网站负责人EMAIL地址,网站名称 ,网站首页网址,所属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站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
备案都需要20天的,可以在网站未完成的时间买,至于备案,则需要提供所有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及照片。提交到当地的域名接入商,接入商现行审核然后交给网监局,20个工作日,批下来,现在还有快速备案的,几天就下来,差不多要几百块。
具体请登陆信产部www.miibeian.gov.cn查询。
企业备案是很严格的,具体操作如下:一、以公司、企业名义备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打描件一式二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打描件(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二份,网站负责人照片(需指定背景幕布的照片),一般是网站建设公司的服务人员带上幕布到客户单位照相,或客户到网站制作公司照相,再或网站负责人(客户)到服务器提供商指定的地方照相,网站核验单一式二份,核验单由网站建设公司提供,核验单上“网站负责人”处需签上网站负责人名字和加盖上公司的红色公章才能有效。
二、以个人名备案,需要准备指定背景幕布的照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一式二份。核验单上“网站负责人”处签上个人名字(一式二份)。
三、将自己准备好备案资料提供给服务器空间提供商,服务器商审核通过后,他们会将这些资料提交当地的备案部门进行最后审核。
四、当地备案部门收到服务器商提交的客户网站备案资料后,会打电话进行核实,如果准确无误,网站合法正规,是肯定会通过备案的。
五、网站备案所需要时间:从客户提交备案资料给服务器空间商开始到备案通过共需20--30工作日。
六、资料要真实,电子邮箱要常用邮箱,不然打电话给你核实情况时,电话打不通或不真实,备案肯定通不过。我自己的网站因为当时电话填错了,后来提交了第二次才通过备案。
七、网站备案需耐心等待(20-30)个工作日,现在备案不像以前,以前自己在工信部备案网站上提交个资料就行,现在是需要服务器商人工审核和备案部门人工审核的,所以时间会慢些。只要网站合法正规,肯定会通过备案的,只是时间迟早罢了。
注意事项:最重要的一点,网站备案通过后,备案部门会通知过手机短信的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这就是上面说到要填常用邮箱的重要性了)发一个备案号和备案密码给你。这个备案密码非常重要,这是你以后如果还要进行其它网站备案的重要凭证,因为现在规定一个主体下,如果有多个网站,那么除了第一次备案的网站外的其它的网站只能通过备案密码在这个主体下进行接入,如果你的备案密码忘了的话,那么你要在这个主体下进行其它网站备案是肯定通不过的。除非你再注册一个公司,这个新公司肯定是一个新主体了。在实际工作中相信网站制作公司的很多服务人员都遇到过客户之前有网站备过案。备案密码忘了,导致后来做的网站无法通过备案。所以注意,网站备案密码一定要记好。
公司网站建立需要在ICP备案和公安局备案。(一)申领《ICP许可证》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上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5、异议处置。
6、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网站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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